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环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甘肃省庆阳市环县芦家湾乡及毛井镇内,项目所在地交通较为便利,本工程设备可由G341国道运至芦家湾乡,经X011乡道运至现场,交通较为便利。项目拟建330kV升压站一座,300MW新能源(200MW风电+100MW光伏)将接入该站。
2.1.2招标范围:环县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10万千瓦光伏PC总承包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所有设备采购供货(箱变、组件、逆变器、支架甲供);(2)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场地平整,场内道路施工及验收、光伏支架安装及基础施工、箱变基础施工、基础防腐,场区集电线路敷设,场区围栏安装、防雷接地施工及验收、光缆敷设(含熔纤)、其他附属设备安装等;(3)工程涉及到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等。(4)其他未明确但根据工程规范、规程或惯例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此项工作或服务应视为已经包含在合同中并构成合同工作范围的一部分,承包人按照本条提供的该项工作或服务不应被视为本合同项下的变更,因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投标人需充分了解掌握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补偿协调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费用不予单独列支,审慎考虑报价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1.3计划工期:4个月,2025年4月底前具备并网条件(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管理制度、甘肃省电力公司并网要求及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达到环评、水保验收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EPC或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EPC或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