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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
焦作东站站房客运设施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焦作东站站房客运设施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 以《郑州局集团公司关于焦作东站站房客运设施改造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郑铁计函〔2024〕6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 新乡车务段,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项目交易进场工程编号:24-GC-0910
招标编号:ZZJY-铁(2024)-056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建设
主要工程内容:
(一)通信工程。
1.车站通信机械室新设视频存储设备,包含24口交换机(全光口)1台、3KVA UPS 1套等,候车厅增设视频摄像机接入通信机械室交换机,同步对新乡云节点进行扩容。配套光电缆敷设、钢管防护、ODF及终端箱安装、设备调试开通等。
2.通信机械室新设-48V/200A高频开关电源1套,配套200AH蓄电池组2组,新增高频开关电源及蓄电池组接入既有动环监控系统。
(二)信息工程。
1.客票系统。
⑴焦作东站进、出站口各新设全自动人证合一检票闸机2台、半自动人工进站闸机1台,同时设置手持移动检票终端1台等。
⑵车站综合服务台设置自助售(取)票一体机、自动退(改)签一体机各1台、客票系统管理终端1台、窗口人工售(补)票机1台、公安临时制证机1套等。
⑶车站信息机房设置客票路由器、核心交换机(24口)、防火墙各2台、客票安全控制器1套,应急服务器1台等。
⑷车站客票系统新增设备利用通信传输通道接入集团公司既有客票系统,软件安装及调试、新增设备机柜、设备安装及调试、光电缆敷设、电源防雷等按规范设置等。
2.旅客服务信息系统。
⑴管控平台。
焦作东站信息机房新设应用服务器、接口服务器各1台,24口核心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各2台,车站综合服务台设业务操作终端1台等。
车站旅客服务与生产管控系统通过通信专业提供的数据网通道接入集团公司既有旅客服务与生产管控系统,新设设备安装及调试、应用软件安装及调试、光电缆敷设、电源接引、综合防雷等按规范要求设置等。
⑵客运广播系统。
车站新设客运广播系统1套。主要包含在车站站前广场、候车大厅、走廊通道、卫生间等处新设6W、30W等功率的扬声器10个;信息机房新设广播控制主机2台,100W网络数字功放2台、300W网络数字功放3台,24口网络交换机1台,广播话筒2个,广播系统设备机柜、信源设备、无线手持对讲机、调音台、新设设备安装及调试、电缆敷设及防护、电源接引等配套设施设置。
⑶综合显示系统。
在车站进站口、检票口等处新设候车屏、出站屏各1块,车站工作人员办公、值班等处设置到发通告终端台4台。车站信息机房设置同步控制器、异步控制器、光纤收发器、24口交换机等配套设施。
新设显示屏按LED屏、P4全彩规格设置。新设设备安装及调试、光电缆敷设等配套设施设置,新设设备通过网络通道接入集团公司既有旅服系统生产管控平台等。
⑷视频监控系统。
在车站信息机房、综合服务台、客运值班室、走廊等处新设网络高清摄像机5台,信息机房新设16口交换机1台,NVR硬盘录像机1台(含监控硬盘),在客运值班室等处安装监控终端3台等。
新增摄像机安装及调试、光电缆敷设及防护、设备电源接引及综合防雷、光收发器及设备机柜等配套设施按规范设置。
⑸安检系统。
车站新设安检系统1套。主要包含固定式安检仪1套(含传送带、活动围挡、防爆器材柜、处置台、站立台、综合机柜等),小型可移动安检仪1套,视频监控系统1套、安检门、防爆毯、防爆罐、安检管理终端等设备设施,新设设备光电缆敷设、电源接引及防护,设备综合防雷等按规范配套设置。
⑹入侵报警系统。
新设入侵报警系统1套,报警主机、主控键盘、报警控制器等设备设在公安值班室,同时在票据室设置紧急报警按钮或红外微波双鉴探测器,新增设备电缆敷设、电源接引及综合防雷等按规范配套设置。
⑺门禁系统。
在车站票据室、进出口等处设置门禁系统1套。主要包含设门禁控制器3个,磁力锁、读卡器、出入门按钮、交换机等设备设施设置,电缆敷设及防护、电源接引及防雷等配套设施按规范设置等。
⑻一键报警系统。
在综合服务台、安检设备等处设置一键报警系统1套,报警主机等后台设备设置在公安值班室。
⑼其他。
车站时钟系统与LED现实大屏合设。新设公安管理信息系统1套。新建信息机房、客运值班室等区域设置综合布线系统1套,并新设15KVA UPS 1套以及电源及环境监控设备1套等。各新设系统及设备电源接地等符合规范要求。
(三)电力。
1.新设160kVA箱变一座,为站房照明、动力等提供电源,为信息设备、机房空调、通信设备等提供主用电源。高压电源自10kV镇北线就近接引,设计须进一步优化、完善地方高压电源接引设计方案。车站既有160kVA杆架变压器利旧,为信息设备、机房空调、通信设备等提供备用电源。
2.站房内照明、插座、动力、接地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相关配套。
(四)室内通风空调工程。
候车厅、活动室、值班室等房间新设冷暖分体式空调,信息机房新设机房专用空调。卫生间、开水间设机械通风,采用吊顶式换气扇。配电室设机械通风,采用自动温控风机。
(五)给排水、消防工程。
站房生活用水接自既有给水管道,室外新设计量水表。排水采用污废合流制,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室外污水管网。
站房新设室外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室外设埋地一体式消防泵站一座,内含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有效容积108m³),消防泵房内设消防泵、稳压控制系统、潜水排污泵、控制柜、电源柜等。站房室内新设微型消防站1座、轻便消防水龙4组,室内按规范配置灭火器。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4工期:三个月;
2.5 质量要求: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国铁集团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符合国家、行业最新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国铁集团、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 相关要求。
2.6质保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执行(注:不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年限),不满两年的按照两年质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必须具备本项目施工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一)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二)业绩要求:2019年8月~2024年8月(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近 5 年)完成的铁路站房信息工程项目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内容必须包括信息客服系统以下关键设备及安装工程;窗口售票、自动售票、自动检票、补票等客票发售与预定系统设备,旅客服务信息系统与生产管控平台、网络和安全设备。系统平台须符合原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旅客服务系统建设管理的通知》(铁信息[2013]52号)的要求,满足接入既有郑州铁路局集团公司信息系统平台的条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及竣工报告(或竣工证明材料)。
关键设备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客运服务系统关键设备(窗口售票、自动售票、自动检票、补票等票务系统设备,旅客服务与生产管控平台、网络和安全设备)须具有铁路站房客服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已通过验收并开通运行一年及以上应用业绩(必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投标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等业绩证明文件),并声明产品不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若非自身产品均须提供设备制造商供货承诺书或授权书);尚无业绩的关键设备应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含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组织的技术审查;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没有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含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集团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情况通报。
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须提供相应的行政许可证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应符合《国铁集团关于印发〈国铁集团铁路专用产品论证采信目录〉的通知》(铁科信〔2023〕152号)文件规定。
(三)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或通信与广电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年及以上铁路站房客服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项目管理经验(担任过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四)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五)信誉要求:
①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承包状态。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不曾在管辖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
②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中国 ”网站 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3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截图打印必须清晰可辨识(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打印不清无法辨识的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页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无股权变更信息,则只需提供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
(七)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协调地方和铁路关系的能力,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需协商事项时,能够独立与相关单位、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施工。
(八)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
② 联合体成员视联合体分工协议不同应具有与承担工作内容相类似的工程业绩;
③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包括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④ 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单位承揽施工任务不得超过本身资质范围。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进行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未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