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岔水电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采取EPC总承包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招标编号:GXXGYG2024-2-087
建设
建设规模:本期工程拟利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三岔镇三岔水电站屋顶建设光伏组件,总体规划面积约30000平方米,可利用面积约4400平方米。预计可安装容量550kW(直流侧609.7kWp)。根据河池市日照条件、气候特征和用户屋顶情况,采取地面平地光伏发电,彩钢瓦屋面组件沿屋面水平固定安装,地面平地组件以17度固定倾角安装。
本项目共1个光伏发电系统,本期工程拟通过10kV/0.4kV升压箱变,形成1个并网点接入三岔变电站三岔街线10kV 电杆并网,并网点装机容量为550kW(直流侧609.7kWp),共7台逆变器。
通过由各屋面逆变器0.4kV交流线路汇集于光伏并网柜,通过1台光伏并网柜出1回0.4kV线路接入变压器0.4kV低压侧,经升压箱变升压为10kV电压等级,在升压箱变10kV侧集中成1个并网点接入三岔变电站三岔街线10kV电杆并网。本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
本项目投资金额约:184.19万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以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由承包人以可研报告为基础,完成整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光伏电站项目业扩报装、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验收及并网运行等,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符合安装容量550kW(直流侧609.7kWp)、达到关键技术参数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且完成“全额上网”模式并网送电,并经国家相关部门、电网公司、招标人竣工验收合格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承包人所采用的设计方案、设备材料的技术方案及施工方案必须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实施,发包人确认作为必要条件但不能作为承包人免责的理由。
(1)采用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模式建设总容量约为609.7Wp的光伏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支架、支架基础、光电转换系统、直流系统、逆变系统、监控系统、给排水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和设备基础、计量、安建环设施等建设内容。
(2)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要求(但不限于):
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光伏支架、光伏组件、电缆、逆变系统、升压系统、光伏场区通讯及监控系统、光伏场区消防系统、保安视频系统、防雷接地、组件清洗系统、维护通道等。
光伏项目业扩报装:协助招标人向属地供电部门申请业扩报装并获得接入批准。
(3)并网接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低压开关柜设计施工,防雷接地、消防系统、计量等设计施工。必须满足本项目经电网公司批复的“接入方案”的要求和 相关规定,并符合行业规范和政府相关政策要求。
(4)负责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安全评估、消防、防雷、电网手续(含系统接入批复、并网协议、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电力业务许可证在内的所有并网手续)等所有的专题报告的编制和报审,并获得批准文件;以及相关部门工程验收所需的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和报审,并获得批准文件。
(5)负责按招标人的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并负责相关费用。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电网公司送电前的验收、工程档案验收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6)负责按招标人的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并负责相关费用。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电网公司送电前的验收、工程档案验收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7)项目正常并网至项目全部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合格并基本完成消缺整改期间的项目运维由承包人负责,并按照发包人《运维实施要求》执行。项目全部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合格后运维工作由发包人自行承担。
(8)项目建设期的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含设备的保险)、人身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劳动保险等所有相关保险。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和②相应资质:
①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旧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旧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旧证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旧证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2项目设计负责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并要求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完成过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及以上的光伏新能源项目或电网项目(含电网基建、生产技改、营销业扩类项目)的项目业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竣工报告)。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诚信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不得是列为企业或个人黑名单的企业或人员。
近三年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
3.6财务要求
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即视为全部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23:59:59(北京时间)。
4.2获取
4.3 平台
4.4获取费用: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00元(收款
4.5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修改统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22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6楼 617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密封条件密封的招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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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xx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