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焙烧区阳极外观质量智能在线检测仪改造【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焙烧区阳极外观质量智能在线检测仪改造【重新招标】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焙烧区阳极外观质量智能在线检测仪改造【重新招标】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焙烧区阳极外观质量智能在线检测仪改造【重新招标】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在为提升产品质量,保障产品合格率,在南、北解组机下游辊道上各填加一套质量智能在线检测系统,在南、北解组机下游辊道上安装与之生产相关的质量在线检测仪,配套安装配电柜、配电箱、动力电缆等电气元件。
2.4项目地点: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碳素事业部
2.5招标范围:
项目共涉及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炭素事业部新增2套焙烧区阳极外观质量智能在线检测仪改造,包括设备及附件的设计、制造、出厂前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卸车、现场安装、现场调试、试运行、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包括达到正常生产使用的所有部件、附件、材料、连接件、密封件、标准件、绝缘件、液压油、润滑油等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焙烧区阳极外观质量智能在线检测仪改造【重新招标】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至今)应具有最少1项炭素制品质量检测设备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应清晰完整)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0-12 09:00——2024-10-23 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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