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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飞达郑州巩义综合楼加固工程施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1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河南省飞达通信开发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河南省飞达通信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业主单位为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河南省飞达通信开发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河南省飞达通信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业主单位为河南省飞达通信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飞达郑州巩义综合楼加固工程施工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0635-2409N405BH;

2.3项目规模:巩义临街办公楼该建筑原为巩义市邮电局邮政楼,五层外廊式砖混结构,楼板采用空心预制楼板,基础形式为条型基础,建筑面积为 1384㎡。该建筑投产于1984年,资产归属河南省飞达通信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委托河南省豫测建筑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2023年1月,鉴定报告结论: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的有关规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巩义分公司临街综合楼主体结构在剩余设计工作年限内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 Csu级,显著影响整体承载。同时该建筑投产使用时间较长,相关配套设施老化严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需要对该建筑实施加固整修。

2.4项目地点:河南省巩义市;

2.5本次招标预算金额:约288.92万元(不含税),税率9%;

2.6招标范围:河南飞达郑州巩义综合楼加固工程施工服务项目;施工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加固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9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3.资格条件要求

3.1 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3.2 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或承诺);

3.3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特种工程(结构补强) 专业承包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须至少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配备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承诺无在建工程项目;

(2)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今签订的至少1个及以上结构补强工程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含)。

(1)所提供的业绩合同如为一次性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金额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的官网查询截图,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

(2)所提供的业绩合同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 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金额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每个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须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的官网查询截图)。同一个框架合同下,金额认定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的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

(3)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否则不予认定,以评审时官网查询为准。

(4)上述材料不全不清晰、合同中无法认定施工内容、签订日期未写明,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定。

3.6 信誉要求:(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否决其投标。上述信誉要求以招标公告发布后官网查询截图为准。

(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投标。上述信誉要求以招标公告发布后官网查询截图为准。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与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5.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3 招标文件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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