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内。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2×350MW脱硫、脱硝及脱硫废水零排放EPC项目。
计划工期:施工队伍预计于2024年10月25日前进场做开工准备,预计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区域出零米,吸收塔基础具备交安装条件,2025年5月1日所有结构和基础完成,现场开始全面安装施工。2025年9月所有土建施工完成。2025年根据业主运行情况,对老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与新系统联通。工期总天数预计371日历天,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的权利。
招标范围:脱硫、脱硝及脱硫废水零排放EPC项目建构筑物的全部建筑工程、照明接地、水工、暖通消防等施工,相关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条件调整标段范围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提供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1个施工合同业绩,业绩类型须为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火电厂内的建筑工程,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关于业绩起点时间的认定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提供相应电子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负责过的项目不能出现人身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拟任项目经理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程类专业)。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该人员须从事过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近三年参与管理的项目未发生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拟任专职安全员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原则上以上人员不可更换,如确需更换,须取得招标人的同意,且更换的人员须按以上规定执行。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24-09-30 09:00-2024-10-1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