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八盘峡水电站位于甘肃省兰州市黄河干流上,在兰州市上游,相距52公里,是“黄河综合利用规划技术报告”中拟定的第十一个梯级电站。八盘峡水电站于1968年11月由水电部第四工程局进点兴建,1975年7月1日第一台机组发电,同年8月1日第一、第二台机组同时并入甘肃电网,至1980年2月电站5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
本期工程对110kV开关站及机组进行整体改造,同时对远方控制层设备、站控层设备、单元层设备等设备进行改造,并对监控机房进行模块化机房改造。
1.1.2交通条件
飞机场:离电站最近的飞机场是兰州中川机场,有民航班机前往。
铁路:铁路运输可达甘肃省兰州市河口南站,铁路运输允许的最大限制尺寸应满足铁路运输2级超限的有关规定。
公路:本电站位于G312国道旁,距兰州市仅45km。
投标人应在投标阶段对电站对外交通进行详细的调研,以保证电站设备运至现场。
货物最大外形尺寸和最大重量:应满足所采用的运输方式的运输尺寸的要求。本次招标全部设备由投标人负责运输。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以下设备及伴随服务:
远方控制层设备、站控层设备、单元层设备、模块化机房等设备。
1.2.2工作内容
(1)所供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出厂试验及供货等。
(2)设备(材料)的包装、运输。
(3)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试验,参加试运行、设备验收,提供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4)本合同设备与其他关联设备之间的互连互通适配性设计。
(5)本合同监控系统与电站其他系统接口调试工作及黄河梯调连接的配合工作。
(6)提供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含试验报告)。
需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一 |
远方控制层计算机监控系统 |
自主可控 |
||
1 |
远方控制层安全Ⅰ区设备 |
1 |
项 |
|
二 |
站控层计算机监控系统 |
自主可控 |
||
1 |
站控层安全Ⅰ区设备 |
1 |
项 |
|
2 |
站控层安全Ⅱ区设备 |
1 |
项 |
|
3 |
站控层网络设备 |
1 |
项 |
|
4 |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 |
1 |
项 |
|
5 |
卫星时钟同步 |
1 |
项 |
|
6 |
电站软件系统 |
1 |
项 |
|
7 |
打印机 |
2 |
台 |
|
三 |
单元层设备 |
自主可控 |
||
1 |
机组LCU |
5 |
套 |
1~5#机组 |
2 |
公用LCU |
1 |
套 |
|
四 |
调度自动化 |
自主可控 |
||
1 |
电能计量系统 |
1 |
项 |
|
2 |
调度数据网设备 |
1 |
项 |
|
3 |
黄河集控数据网设备 |
1 |
项 |
|
4 |
站内数据网设备 |
1 |
项 |
|
五 |
监控模块化机房 |
1 |
项 |
投标人负责完成安装 |
六 |
供货范围内设备间连接的光缆、网线、电缆及尾缆等连接线缆。 |
1 |
套 |
足量供应 |
七 |
锁具 |
1 |
项 |
锁具品牌、型号需与招标方五防系统配套(招标方目前使用的五防系统为珠海优特产品) |
注: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设备和附件及与新监控系统的所有连接调试等相关工作。任何元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中没有提到,但对于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内,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1.2.3交货地点及时间
1.2.3.1项目实施地点: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八盘峡水电站。
1.2.3.2供货批次:卖方按以下设备交货日期将所有设备及配件运至项目实施地点全部交清。
批次 |
设备名称 |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1 |
远方控制层设备、站控层设备、1#机组单元层设备、公用设备、监控模块化机房设备 |
交货地点:兰州市西固区八盘峡水电站 交货时间:2024年12月(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
2 |
2#、5#机组单元层设备 |
交货地点:兰州市西固区八盘峡水电站 交货时间:2025年12月(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
3 |
3#、4#机组单元层设备、防水淹厂房系统设备 |
交货地点:兰州市西固区八盘峡水电站 交货时间:2026年12月(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
1.2.3.3交货方式:八盘峡水电站招标人指定地点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甘肃盐锅峡发电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制造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等情形。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4.4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5转让、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让、分包。
1.5特别说明
(1)提供PLC、服务器须通过自主可控评估和测试机构的相关检测及相应检测报告和认证。
(2)所有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须提供三年原厂售后承诺函;
(3)所提供的网络安全专用设备产品满足《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文件要求。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向国内单机容量50MW、总装机245MW及以上的水力发电厂提供过至少2项计算机监控系统,同时选用自主可控PLC产品应在2个单机50MW及以上的水电站监控系统LCU供货合同业绩(须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显示供货清单)。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
热线服务: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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