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亭县人工岸线综合整治项目已由乐亭县行政审批局以乐审批项〔2024〕7-0012、乐审批项〔2024〕7-0013(项目代码:2404-130225-89-01-27904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市级资金、县财政资金配套,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生态监测和成效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乐亭县人工岸线综合整治项目生态监测和成效评估。
2.1.2建设地
2.1.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对人工岸线进行综合整治修复,长度约8.635千米。
(1)靶场岸线岸滩综合整治修复工程
通过水动力恢复、沙滩养护等措施整治修复靶场岸线,并达到生态恢复岸线长度约1.52千米。
(2)老米沟河口岸线至碧海浴场岸线岸滩综合整治修复工程
通过护岸生态化改造、退养还滩、沙滩养护等措施整治修复老米沟河口岸线至碧海浴场岸线,达到生态恢复岸线长度约4.326千米。
(3)小长河口西侧岸滩综合整治修复工程
通过水动力恢复、种植护滩等措施整治修复小长河口西侧岸线和京唐港四港池东侧岸线,达到生态恢复岸线长度约2.789千米。
2.1.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
2.1.5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在岸线整治中和整治后,开展地形地貌监测、水文动力监测、环境质量监测、生物生态监测等内容,合理评价整治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岸线整治效果,为生态恢复岸线认定提供所需的数据基础,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市场监督管理(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资质证书附表中包含海水水质分析类别。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预算总额的5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100%。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采购标的“乐亭县人工岸线综合整治项目生态监测和成效评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4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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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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