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南汇融油气技术有限公司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电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南汇融油气技术有限公司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电气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汇融油气技术有限公司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M4101000 0793242
3.项目概况:
3.1周口-柘城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周口-柘城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线路起点为商丘柘城县的柘城分输站,末点止于周口市淮阳区的淮阳分输站(该站与开周线合建),线路沿途穿越柘城县、鹿邑县、淮阳区三个县、区。
其近期气源主要来源于"西一线"的淮阳分输站,远期气源通过商丘—柘城输气管道接入"苏豫皖"气源管道,将滨海LNG气源输至河南省天然气主干网中。
本工程总体线路水平长度为94.521公里,其中淮阳区与"开周线"并行段水平长度7.743公里(不在本设计范围),联络线水平长度为0.751公里,剩余主干线管道水平长度为86.027公里。
管道管径均为D711mm,设计压力为6.3MPa,钢管类型为埋弧焊钢管,钢管材质为L450M。
近期输气规模为2×108Nm³/a,输气方向淮阳-柘城;
远期设计输气规模为20×108Nm³/a,输气方向柘城-淮阳。
本工程管道沿线共设置2座场站,分别为柘城分输站、淮阳分输站,其中淮阳分输站为合建站(不在本设计范围)。
设置5座截断阀室,分别为杨湖口阀室,邱集阀室,辛集阀室,临蔡阀室,郑集阀室,均为监控阀室,阀室预留分输接口。
设计范围内输气管道沿途中型河流穿越10处,均采用定向钻穿越;
穿越高速3处,其中穿越在建高速1处,穿越国省道10处,其中在建省道1处,穿越废弃铁路1处。
与"开周线"并行段输气管道穿越高速1处,穿越省道1处。
3.2洛阳伊川-郑州薛店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下简称"伊薛线")西起伊川分输站东至薛店中心站,途经伊川县、登封市、新密市、新郑市,线路全长约152km,管径D711mm,设计压力为6.3MPa,设计规模为20×108m3/a,沿线设置5座站场和5座监控分输阀室,站场分别为伊川分输站(含备用调控中心)、登封分输站、新密分输站、新密分输清管站、薛店中心站,阀室分别为江左阀室、石道阀室、卢店阀室、超化阀室、新村阀室。
其中薛店中心站为改造站场,其余4座站场为新建站场,5座阀室全部为新建阀室。
本工程为伊薛线一期工程,即伊川至登封段输气管道工程,西起伊川分输站,东至登封分输站,途径伊川县和登封市,线路水平长度约62.7km,管径D711mm,设计压力6.3MPa,管道采用埋弧焊钢管,材质为L450M。
沿线设置站场2座:伊川分输站和登封分输站;
阀室2座:江左阀室和石道阀室。
本工程主干道近期输气规模为10×108Nm³/a,输气方向登封-伊川;
远期设计输气规模为20×108Nm³/a,输气方向伊川-登封。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进行招标。
5.招标范围:
一标段:周口-柘城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站场、阀室所涉及的电气设备采购、安装指导及设备系统调试、投运、培训等(技术规格书详见附件)。
二标段:洛阳伊川-郑州薛店(一期)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站场、阀室所涉及的电气设备采购、安装指导及设备系统调试、投运、培训等(技术规格书详见附件)。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任意标段的投标,若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的综合评分均排名第一,则确定为成交金额较大标段的成交人,另一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顺延确定为中标人。
6.项目地点:一标段:周口市、商丘市。
二标段:洛阳市、郑州市。
7.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买方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
8.供货地点:招标人项目沿线指定的交货地点。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10.质保期:本项目全部设备安装送电调试合格后12个月。
1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项电气设备供货项目业绩,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的任一笔发票的扫描件及对应发票真伪查询截图;
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如有)的复印件}。
3.投标人所提供低压开关柜(箱)应具有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认证)或CQC认证证书,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认证证书须另附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
4.投标人可以为电气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提供针对本项目有效
的高、低压开关柜(箱)主要电气元件、UPS设备、UPS电池、柴油机、发电机制造商授权书。
投标人在投标时要提供上述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授权书复印件)。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5.3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分别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4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
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
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5.2条款至5.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
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6.其他要求
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出具承诺书,并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股东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4.1本项目通过 电子化招投标。
4.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 18 时00 分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