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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火电厂大树坪贮灰场改扩前期土建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09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黔东火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黔东火电厂(装机容量为2*600MW)位于贵州省东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县青溪镇五里牌,大树坪贮灰场于2009年5月投入运行,采用干灰碾压堆存方式贮存,主要用于堆放电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灰渣及石膏。贮灰场坝底标高为435.0m,坝顶标高480.0m,占地面积20.70万m2,现阶段总库容约70×104m3。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新增贮灰场山体(边坡标高485m)清污分流沟;
2、新增排渗设施;
3、位移监测;
4、消力池扩容改造;
5、场内排洪系统改造。
投标人负责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原材料供货、人员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等全部工作。具体项目范围详见技术文件。
2.3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成现场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3施工业绩
3.3.1投标人近3年至少具有1个土建工程的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
3.5.1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5.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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