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福州电厂2024-2025年粉煤灰销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2024-2025年粉煤灰销售清运的全部工作,一年飞灰估算约为51万吨,炉底渣约8.5万吨,石子煤约0.5万吨。2025年4月1日之前,需做好二期2台机组粉煤灰销售清运的准备工作。
2.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
(1)电厂固体排放物(粉煤灰、炉渣、石子煤)外销和利用。
(2)粉煤灰、炉渣、石子煤排放操作、转运、装车、运输。
(3)锅炉石子煤排放设备、锅炉除渣系统放渣设备、灰库系统设备巡视和检查。
(4)固体排放物装卸区域卫生清理,转运路线洒落清理。
(5)灰渣场日常管理及维护(含环保监测工作)。
(6)报表、台账等统计资料的建立。
2.1.3 2024年11月-2025年11月,总工期12个月(合同服务起止时间具体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2.1.4建设地点为: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购买或销售粉煤灰的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合同灰量不低于20万吨/年。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未标注数量,须提供可以证明购买或销售粉煤灰量不低于20万吨/年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容量不低于1万吨的自有灰库(须提供产权资料和图纸和批复和环保备案和照片证明材料)或容量不低于1万吨的租赁灰库(必须提供租赁合同)。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