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氧化铝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厂(含热电站)、配套建设码头矿石运输皮带、赤泥输送及堆场、外部供电、水源及供水管线、综合管理中心等。本项目为二期溶出、沉降、蒸发工序建设七处连廊,以及三台电梯井的施工。
2.1项目名称: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一二期连廊及电梯建安工程
2.2项目类型:施工类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二期溶出、沉降、蒸发工序建设七处连廊,以及三台电梯井的施工。
2.4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
2.5招标范围:包含附件G6302(II)-15图纸中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二期溶出和石灰消化连廊、二期预脱硅连廊、一二期溶出连廊、一二期沉降连廊、二期蒸发站和苏打苛化连廊、3台电梯井的施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备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个钢结构工程类施工业绩,每个单独合同在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涉诉黑名单和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团队要求 |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专职安全员:拟派至少2名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9-30 15:00——2024-10-13 1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