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黄玉川煤矿2024年7月履带式全液压钻机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投标人不得选择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履带式全液压钻机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煤矿用履带式全液压钻机 |
额定输出转矩≥20000N·m;电机额定功率≥132kW(具体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黄玉川煤矿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投履带式全液压钻机的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承诺在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中钻机配套附属设备的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承诺函模板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1.2)。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额定输出转矩≥20000N·m的履带式全液压钻机的销售合同业绩1台,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对应每份合同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2个月前),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信息,还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且能体现出上述信息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票情况并用于评标)。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08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