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及标段:本项目拟利用 抚州崇仁150MWp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东北侧地块,建设光伏项目配套储能设施。本项目建设规模为23.25MW/46.5MWh,分2期建设,一期以固定总价形式建设储能容量为5.25MW/10.5MWh(设为子项目一),该标段须在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面竣工;二期以固定单价的形式建设储能容量为18MW/36MWh(设为子项目二),以实际建设工程量为准。
子项目一储能容量按 抚州崇仁150MWp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本期光伏直流侧105MWp容量的20%、2h储能配置要求,本项目通过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抵扣本期并网容量15%,2h电化学储能后,本期需要再配置并网容量5%,2h电化学储能,即配置建设5.25MW/10.5MWh储能系统。
子项目二储能容量按 抚州崇仁150MWp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光伏直流侧45MWp容量的40%、2h储能配置要求,即配置建设18MW/36MWh储能系统。
本项目两期储能容量分别利用抚州崇仁150MWp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35kV侧备用柜位新建35kV储能进线柜接入抚州崇仁150MWp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35kV侧,共需新增2面开关柜。
子项目一、子项目二施工范围表
序号 |
子项目一施工范围(含下列主要内容但不限于) |
子项目二施工范围(含下列主要内容但不限于) |
1 |
5.25MW/10.5MWh储能设备采购及安装 |
18MW/36MWh储能设备采购及安装 |
2 |
一期储能电缆、通信电缆及网线等采购及敷设 |
二期储能电缆、通信电缆及网线等采购及敷设 |
3 |
一期储能所有电气设备安装 |
二期储能电站所有电气设备安装 |
4 |
一期、二期储能区域地埋接地网及一期储能电气设备接地 |
二期储能电站电气设备接地 |
5 |
一期储能电站防火封堵 |
二期储能电站防火封堵 |
6 |
升压站内一期储能并网的设备(含一次、二次)及开关柜、二次设备改造 |
升压站内二期储能并网的设备(含一次、二次) |
7 |
一期、二期储能电站室外照明及室外监控 |
二期所有储能设备基础工程 |
8 |
一期二期储能电站水消防系统 |
升压站内二期储能电站开关柜及预制舱改造 |
9 |
一期所有储能设备基础工程 |
升压站内二期储能电站主变压器改造 |
10 |
一期、二期储能电站区域场地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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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一期、二期储能电站区域围墙、大门及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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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一期、二期储能区域避雷针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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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子项目一、二各需增设1面35kV开关柜,原光伏电站35kV配电间空间不满足2面开关柜位置要求,配电间需要进行空间扩大改造,该空间扩大改造工程只限子项目二施工。
(2)根据设计推算,子项目二需将原光伏电站主变压器容量由130MVA改造为160MVA。若后续省能源局配储政策发生变化,原光伏电站主变压器容量有可能保持130MVA不变。这种情况下,剔除220kV主变压器(推荐南京立业、西安西电、保变电气等同档次品牌)采购及安装费用后,子项目二重新核定固定单价结算。
以上特别说明具体工程量详见标书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和土建工程量清单。
2.1.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子项目一、二所有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采购及监造、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试验、并网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生产以及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勘察设计
储能系统等全部设计工作,对电化学储能系统等方面开展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属的除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外的满足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施工图阶段的勘察、测绘、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所有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实施前应经发包人审查确认。
(2)采购
负责储能系统、各单元及各单元之间所有设备与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包括但不限于:电气一次/二次设备、通讯、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双向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汇流设备、集装箱内的配套设施(含空调、通风管道、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视频监视等)和全部电力电缆及通信线缆等储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另外包括相关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3)建安工程
储能系统、附属设施的采购、施工、安装、试验及调试,直至投运。包括但不限于:土方换填(土方换填量参考可研报告)、设备基础、电缆沟(连通至主缆沟)、接地系统(连接至主干网)、围栏、场地硬化、道路、绿化等;电气一次/二次设备、通讯、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双向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汇流设备、集装箱内的配套设施(含空调、通风管道、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视频监视等)和全部电力电缆及通信线缆(各单元之间以及连接至升压站的配电室、控制室、机柜间等)安装、试验及调试和综合楼装修,直至投运。
负责工程涉及施工道路的征用、交付等协调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工程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线路迁改赔偿、临时施工占地赔偿等费用:协助招标人办理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及资料。
(4)试验、并网验收、试运行
储能系统、备用电源(外引电源)的系统试验等涉网设备试验(满足江西电网公司、国标、行标及招标方要求)。完成电网相关手续及协议签订,包括但不限于:涉网验收、购售电合同、调度协议、调度命名、自动化调试、保护定值等,并完成储能电站启委会相关工作直至项目并网。
(5)竣工验收、移交生产
储能系统的竣工验收、移交生产。
上述储能系统等各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工程、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等)内容涉及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试验、检验、运输、保险、制造、围栏、土建施工、电气设备安装施工、验收和服务、项目管理、质量、进度、安全控制、设备调试直至工程中间交接,性能考核及竣工验收、人员技术培训、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上述所包含的各专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工程、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验、检验等均包含在承包范围内。
完成项目的专项监测及验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消防、质检、防雷、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标准化、供电等)和并网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
勘察设计、供货、施工属于投标方范围,投标方提供的勘察设计资料要足够详细和准确。
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安全设施、消防、职业卫生、水保、环保、档案验收等所有工程阶段内容、竣工验收等,本工程项目相关方面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相关费用均已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2.1.3 计划工期:子项目一须在2024年12月10日前全面竣工,具备正式投产条件。子项目二自监理人下达的开工日起90个日历日全面竣工,具备正式投产条件。
投标人需从设计、设备供货、施工组织充分考虑,细化保障措施,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MW/4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工程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20MW/4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20MW/4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20MW/4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储能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认证证书。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