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热电二期2×660MW项目汽机房行车采购。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秦皇岛热电二期项目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参数抽汽供热湿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装置。选址为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徐各庄,东北距京能秦皇岛热电一期项目约190m;二期工程使用秦皇岛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中水作为生产用水,燃煤采取铁路运输方式,拟接入大秦铁路专用线,电力送出拟以双回 500kV电压等级接入华北电网。现需采购2台套汽机房行车,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序号 |
设备或材料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汽机房行车 |
130t/32t |
台套 |
2 |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1机2025年7月5日前交货、#2机2025年7月5日前交货(具体交货时间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最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交货地点:京能秦皇岛热电二期厂内车板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 资格要求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600MW或以上等级发电机组汽机房行车投运业绩1项(130吨以上,不含改造)。(每份合同视为一项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要求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关键页和投运证明材料,投运证明材料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5 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4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4日 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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