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评估工作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8068106012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2,32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越秀区街道社工站项目财务中期、末期评估):
采购包预算金额:232,32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越秀区2024-2025年所有街道社工站项目的评估工作期限为准,具体时间由合同约定。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 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 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越秀区街道社工站项目财务中期、末期评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部服务的承接方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越秀区街道社工站项目财务中期、末期评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
(3)凡参与越秀区社工站项目财务管理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定。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社会治理服务
越秀区街道社工站项目财务中期、末期评估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2,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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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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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地
名 称:广州群生
地
广州群生
2024年09月27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