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北京热电厂输煤系统仓前部分设备及煤棚防腐治理和煤机酸碱站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北京热电厂输煤系统仓前部分设备及煤棚防腐治理和煤机酸碱站环境整治工程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村900号北京热电厂
2.5 计划工期: 输煤系统仓前部分设备及煤棚防腐治理工程:5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煤机酸碱站环境整治工程:5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输煤系统仓前部分设备及煤棚防腐治理工程:3号皮带支架及导料槽打磨刷漆,皮带支架基础破损部位修整加固;4号皮带A、B路皮带支架打磨刷漆,皮带支架基础破损部位修整加固,两侧护栏整理、刷漆;5号皮带A、B路尾部皮带机架及导料槽打磨刷漆,皮带支架基础破损部位修整加固;2号转运站二层旋转供料器及平台打磨刷漆;2号转运站、4号转运站、5P传动间和3P西头传动间等电动葫芦钢结构打磨刷漆;4、5号传动间主体钢结构打磨刷漆;三块机本体及三块机落料管整体打磨刷漆;煤棚两侧及西侧钢桁架1.5米以下结构部分进行打磨刷漆,部分腐蚀严重的钢结构进行加固。煤机酸碱站环境整治工程:将原建厂时的全厂酸、碱集中储罐站储罐、卸药泵及部分酸、碱管道进行拆除,并将原建筑物进行改造为现场环保应急处理物资库和环保现场应急快速试验室,含建设隔断墙,地面铺设玻化砖,室外路基新做,墙面、顶棚重做,屋顶将旧防水及屋面保温层重做,增设3米长标准试验台等。
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分付”方式,需签订2个合同(输煤系统仓前部分设备及煤棚防腐治理工程;煤机酸碱站环境整治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1)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应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发电厂检修或维护或改造合同业绩和一个发电厂防腐施工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输煤系统仓前部分设备及煤棚防腐治理工程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总报价的59.16%,煤机酸碱站环境整治工程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总报价的40.84%。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0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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