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灰渣、脱硫石膏的治理场地,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对招标人灰渣、脱硫石膏进行治理,满足安全、环保要求。投标人治理场地必须具有政府部门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投标人提供在治理场地内进行灰渣、脱硫石膏处理时所需的机械、车辆、人工、材料、设施等条件,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治理场地内运灰道路要满足运输车辆行驶要求,保证治理场地的道路必须是硬化路面,雨、雪天气要及时对运灰道路进行清理修复。招标人根据近三年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数量,估算每年产出灰渣、脱硫石膏约34.44万吨(仅为招标提供参考,最终以实际产出数量为准,投标人根据灰渣、脱硫石膏年估算量对治理单价及总价进行报价(履约期间按实际数量按月进行结算))。招标人负责灰渣、脱硫石膏的20公里范围以内的运输费用,20公里以外的运输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1年(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服务地点:山西省朔州市。
2.5 报价方式:总价(万元,含税)。报价包括投标人人工工资、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企业利润、社会保险费、福利费、服装费、劳保用品、体检费、安全、文明、环保、协调费、税金等完成招标范围全部工作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11.5625元/吨(含税),总价398.2125万元(含税),超过此报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格要求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相关固废治理业务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复印件);
3.3 资格要求3:投标人治理场地必须具有政府部门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9月24日09:00:00到2024年10月09日16:00: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9月24日09:00:00到2024年10月09日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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