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医学院新校园(一期)建设项目屋面光伏发电设计、施工、运维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XTC2024060093C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医学院新校园(一期)建设项目屋面光伏发电设计、施工、运维项目,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3 资金来源:投标人自筹(第三方投资) 2.4 招标范围:屋面及附属建筑物屋面作为光伏发电用地,项目投标人负责项目资金投资、电站的设计及施工、运维以及前期电力并网手续的办理。 2.5 节能效益分享期限:20年,从本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计算。 2.6 工期要求: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30 日内完成合同签订(遇特殊原因除外), 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的项目工期完成。 2.7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政府补贴的光伏项目资金示比例归属于投标人;如屋顶翻新或整修,投标人免费提供一次光伏设备拆装服务;20年分享期后,投标人将光伏项目所有光伏电站设备无偿转交给校方,运营及维护也一并由校方负责。投标人在无偿转赠光伏电站所有设备后,应提供有偿技术服务。投标人与发包人分享政府扶持光伏项目的补贴。补贴金额不单独列项,综合在发包人分享的电价比例及金额上体现。如后期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内投标人未启动项目实施,经发包人书面通知投标人后,发包人有权与其他有意向投资光伏建设的公司洽谈光伏发电事宜。投标人负责报审、报批、入网等一切关于光伏工作的申报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为两个单位联合,投标人需能够协调当地电网并按要求完成并网手续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同时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投资方承诺对本项目的投资和运营完全负责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须具有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成功实施建成(含运维)业绩至少1个光伏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的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并提供投标截止前(不含开标当月)近 12 个月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至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6)设计负责 (7)施工技术负责 (8)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并提供投标截止前(不含开标当月)近 12 个月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的任意连续至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提供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10)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11)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投标人法人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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