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灵武电厂装机容量共计332万千瓦,其中一期2台60万千瓦空冷机组,二期2台106万千瓦超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分别于2007年和2011年投产。年发电量约167亿千瓦时,固废总产量约280万吨/年(其中粉煤灰产量约168万吨、脱硫石膏产量约70万吨、炉渣产量约42万吨)。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灵武电厂(一期2×600MW、二期2×1060MW)所产固废物中招标方无法综合利用的固废物运至灵武市政府指定的石沟驿灰渣填埋处置场进行处置,合同期内招标方无法综合利用的粉煤灰(湿排灰)、炉渣(含石子煤)、脱硫石膏等固废物暂估总量约140万吨。运输至灵武市石沟驿灰渣场,运距约60公里。
2.1.3服务期限: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7日,期限一年。
2.1.4服务地点: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承运量不低于50万吨固体废弃物(灰渣或粉煤灰或炉渣或石膏)运输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7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