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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科右中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项目(升压站部分)建筑及安装总承包工程(标段三)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0    
核心提示:内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项目(升压站部分)建筑及安装总承包工程(标段三)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内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项目(升压站部分)建筑及安装总承包工程(标段三)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内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项目建设规模1000MW,配套储能项目合计建设规模150MW/300MWh,风电场拟安装100台单机容量为10MW的风电机组,机组轮毂高度140m,叶轮直径230m。

根据蒙东电设计办(2024)94号《国网蒙东设计院关于内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项目接人系统设计的评审意见》:

本项目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新建220kV风电场升压站2座,其中A风电场经35kV集电线汇集升压500MW风电容量,B风电场经35kV集电线汇集升压500MW风电容量。A风电场220kV西日根南升压站通过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桃合木500kV变电站220kV侧,新建线路长度约84km,导线截面暂按2×400mm考虑;B风电场西日林华北220kV升压站通过新建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桃合木500kV变电站220kV侧,新建线路长度约47km,导线截面暂按2×400mm考虑。

A风电场和B风电场升压站各安装2台容量为280MVA风电汇集升压变压器,采用有载调压方式,额定电压及调压范围为:230±8×1.25%/37kV。

根据蒙东电设计办〔2024〕180号《国网蒙东设计院关于内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项目无功专题研究的评审意见》,本期工程在A风电场升压站配置总容量不低于235Mvar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补偿总容量调节范围-235Mvar(感性)-235Mvar(容性);在B风电场升压站配置总容量不低于189Mvar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补偿总容量调节范围-189Mvar(感性)-189Mvar(容性)。现阶段在A风电场220kV西日根南升压站每段35kV母线上配置1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采用直挂式,单台补偿容量为±59Mvar,共4台。在B风电场西日林华北升压站每段35kV母线上配置1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采用直挂式,单台补偿容量为±47.5Mvar,共4台。

本阶段推荐采用直挂式SVG,功率柜、启动柜及控制柜采用户内安装,电抗器、隔离开关等采用户外布置。

为避免外在环境对设备的影响,无功补偿功率柜考虑采用水冷方式冷却。

补偿装置型式、容量及调节范围最终根据接入电力系统报告要求、电能质量报告及其审查意见为准。

根据《220kV~75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当220kV~750kV变电所最终性质确定为终端变电所时,如能满足要求时,宜简化接线型式,采用线路变压器组、或桥型接线、单母线接线。故A风电场和B风电场升压站均采用单母线接线型式。升压站220kV电气主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包含2回主变进线间隔,1回送出线路间隔,1回PT间隔,共4个间隔。

A风电场和B风电场升压站主变低压侧电压等级均为35kV,220kV主变容量为280MVA,根据目前设备制造水平,每台主变35kV侧接线采用双分支扩大单元两段单母线接线,每台主变与两段母线之间通过全绝缘管型母线连接,构成四段单母线接线。

其中A风电场220kV西日根南升压站:

35kV母线I段含:35kV主变进线1回,35kV集电线路5回(#1、#2、#3、#4,容量为130MW;另备用1回),无功补偿回路1回、调相机进线回路1回,PT及消谐装置1回,接地变及小电阻回路1回,共10个间隔;

35kV母线II段含:35kV主变进线1回,35kV集电线路4回(#5、#6、#7,容量为120MW;另备用1回),无功补偿回路SVG1回,PT及消谐装置1回,SFC进线回路1回、调相机站用电进线回路1回,接地变及小电阻回路1回,共10个间隔;

35kV母线III段含:35kV主变进线1回,35kV集电线路4回(#8、#9、#10,容量为120MW;另备用1回),无功补偿回路1回、调相机进线回路1回、PT及消谐装置1回,升压站站用变1回,接地变及小电阻回路1回,共10个间隔;

35kV母线IV段含:35kV主变进线1回,35kV集电线路5回(#11、#12、#13、#14,容量为130MW;另备用1回),无功补偿回路SVG1回,PT及消谐装置1回,SFC进线回路1回,接地变及小电阻回路1回,共10个间隔;

B风电场西日林华北升压站:

35kV母线I段含:35kV主变进线1回,35kV集电线路5回(#1、#2、#3、#4,容量为130MW;另备用1回),无功补偿回路1回、调相机进线回路1回,PT及消谐装置1回,接地变及小电阻回路1回,共10个间隔;

35kV母线II段含:35kV主变进线1回,35kV集电线路4回(#5、#6、#7,容量为120MW;另备用1回),无功补偿回路SVG1回,PT及消谐装置1回,SFC进线回路1回、调相机站用电进线回路1回,接地变及小电阻回路1回,共10个间隔;

35kV母线III段含:35kV主变进线1回,35kV集电线路4回(#8、#9、#10,容量为120MW;另备用1回),无功补偿回路1回、PT及消谐装置1回,升压站站用变1回,接地变及小电阻回路1回,共9个间隔;

35kV母线IV段含:35kV主变进线1回,35kV集电线路5回(#11、#12、#13、#14,容量为130MW;另备用1回),无功补偿回路SVG1回,PT及消谐装置1回,接地变及小电阻回路1回,共9个间隔;

根据《内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项目暂态过电压分析报告》本工程风电满发时机端短路比均低于1.5,并网点短路比均低于2.0,不满足相关要求。综合考虑最优化,建议配置3台调相机,即在科右中风电场A(南区)和科右中风电场B(北区)35kV母线分别接入2台和1台50MVar调相机。具体配置方案为:A风电场220kV西日根南升压站35kV母线配置两台调相机,1号调相机接于1号主变的I段35kV母线,1号调相机的SFC接1号主变的II段35kV母线,2号调相机接于2号主变的I段35kV母线,2号调相机的SFC接2号主变的II段35kV母线;B风电场西日林华北升压站35kV母线配置一台调相机,调相机接于1号主变的I段35kV母线,调相机的SFC接1号主变的II段35kV母线,采用户外预制舱的方案。

本工程35kV中性点接地装置采用经小电阻接地的方式,且小电阻接地装置装设在35kV母线接地变中性点处。每段母线配置一套,单个站内共4套。

本变电站设置3台站用变压器,2台35kV采用干式变压器为户内安装,引接于主变低压侧35kV母线;另一台10kV变压器采用箱变的形式安装在升压站围墙外,引接于站外10kV可靠电源,其中10kV备用变采用施工用变与站用变相结合的方式。A风电场升压站站用电400V配电盘由12面MNS型交流低压柜组成。B风电场升压站站用电400V配电盘由10面MNS型交流低压柜组成。

本工程2个升压站采用全计算机方式进行监控;站内配置微机型保护、测控及安全自动装置单元。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主要由站控层设备、间隔层设备和网络设备等构成。站控层设备包括热备主机兼操作员工作站、五防工作站、热备远动工作站、公用接口通信服务器、时钟同步装置、网络设备及打印机等,其中主机兼操作员站、远动工作站按双套冗余配置。其中A风电场220kV西日根南升压站为无人值守站,B风电场西日林华北升压站为有人值守站。A、B站之间采用租用电力专线的方式,将A风电场220kV西日根南升压站的信息传送至B风电场西日林华北升压站集中监控值守。

A风电场220kV西日根南升压站内布置有中控楼、辅助用房、危废库、35KV配电预制舱,二次预制舱、GIS舱、主变基础、SVG基础、调相机系统等电气设备等。

B风电场西日林华北升压站内布置综合办公楼、综合服务楼、辅助用房、危废库、35KV配电预制舱,二次预制舱、GIS舱、主变基础、SVG基础、调相机系统等电气设备等。

本项目周围有G111国道(京漠线)、G334国道(龙东线)、S306省道、孟杜线、巴坤线、巴开线、巴雅线、巴鲁线,此外还有多条村村通道路,对外交通便利。大件设备可通过国道或高等级公路运输至周边区域,对现有道路进行改扩建后送至场地。

2.2项目规模:规划建设容量为100万千瓦,新建2座220KV升压站,本期一次建成。

2.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2.4工期要求:预计于2024年10月30日开工,2025年10月30日全容量并网,暂定工期:36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标段为PC总承包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人值守220kV升压站、少人值守220kV升压站升压站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及送电等工作。承包人负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20KV升压站的设备材料采购、进站道路、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和验收(含政府及专项验收)、智慧风电场建设、5G全覆盖建设(含两个风场部分)、合规性手续办理(详见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工程相关外部协调等工作,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工作,仍然在承包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备、材料供货:承包人承担本标段两座升压站所需的220kV主变及中性点设备、220kVGIS、SVG、预制仓、高低压开关柜、站用变、接地变及小电阻、涉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风功率预测设备等)、计算机监控与保护、通信、通讯及计量设备、交直流电源系统、在线监测系统、智慧风电场设备、5G全覆盖建设(含两个风场)、集控主站(包含A站集控主站、B站集控子站、通道建设及租赁费(3年)、接入集团集控子站设备等的采购、运输,承包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发包人提供的)的卸货、二次倒运(含堆场)、场内外运输、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

注:施工单位负责采购承包范围内除调相机系统外的所有设备材料。

(2)建筑安装施工:承包人负责本标段升压站工程范围内(包含调相机)所有建筑(场地平整工程、挡墙护坡,站内电气设备基础,建筑物等土建工程);承包人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设备(不包含调相机系统)的安装和调试(不包含调相机系统单体调试),负责配合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工程各类检验、试验、检测等,负责工程单体调试、配合系统调试和启动试运工作,负责地方相关部门、电力质监部门和电网公司的验收工作(包括项目报装及并网手续办理),负责环保措施实施、水保措施实施、职评安评措施实施、环保环评、消防、防雷、防洪等方案的实施和验收及其他专项验收工作(详细划分界限见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设备标示、安全标牌、消防标示、生活标示等标志、标示的制作、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示警戒线(含材料购买,并符合基建、生产管理标准要求)。

注:施工单位负责升压站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和所有设备(除调相机系统)的安装和单体调试

工程分界点:与风电场分界点为:35KV开关柜进线端子(进线端子电缆接头制作和安装由风电场标段负责);与电网送出线路分界点为:220KV送出线路架构出线端绝缘子串。与调相机标段的分界点为:35KV开关柜出线端子(出线端子电缆接头制作和安装由调相机标段负责)

(3)设备的试验及调试((不包含升压站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特殊项目试验、定值计算):包括但不限于各规格电缆、电气一次设备系统、电气二次设备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后台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及及第三方检测等;负责场区内所有设备及线路“五遥”(遥测、遥信、遥调、遥控、遥视)功能接入升压站并配合调试;负责一次调频装置性能测试并通过电网验收,满足发包人后台数据远程传输要求;通信工程技术服务满足发包人后台数据远程传输要求;配合继电保护定值的计算和整定;负责调相机的涉网试验,配合调相机的性能测试;负责稳控装置、SVG性能测试、AVC/AGC性能测试;电能质量测试、场站电磁暂态建模、机电暂态仿真建模、二次安防等保测评、涉网试验等;所提供的并网检测服务满足国家、行业、国家电网的相关要求。

提供的设备须高度开放通信接口,开放系统的通信协议,满足招标人系统集成的需求,并且可以免费配合招标人完成系统集成平台的开发工作。

负责办理并网手续包括不限于设备编号、场站命名、线路命名、电能质量测算、保护定值、电能表计及相关设备的校验和验收、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报告和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电力业务许可证及购售电合同办理等,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4)负责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消防图审及报备等

(5)质保期内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处理等工作。

(6)负责项目的智慧风场建设、5G网络全覆盖。按照下发的《新能源场站5G网络覆盖技术要点》、《新能源场站智慧化技术要点》执行。负责集控主站(包含A站集控主站、B站集控子站、通道建设及租赁费)、接入集团集控子站设备的安装、调试、通道建设及租赁等。

(7)负责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的工作。

(8)负责项目标段范围内大件运输道路的平整及处理,大型设备运输所需场内外的交通运输改、扩建、加固、拓宽、扫空障碍、道路修复(恢复)、二次倒运场地租赁及相应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9)负责在采购、施工、验收阶段要将接入集控中心的工作统筹安排到各阶段工作中,保证场站各系统各设备接入集控中心的合理性、完整性、全面性。确保场站与集控中心同步投运。

(10)按照要求完成项目专项审批和验收手续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手续办理。(详见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

(11)本项目要求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要求主体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使用条件(详见附件《关于新能源基建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新能[2023]15号),同时数据能上传至内蒙古能源集团智慧工地平台(视频中台)、内蒙古能源集团新能源项目管控平台、内蒙内蒙古能源集团智慧工地平台。

除上述明确要求外,包括但不限于220KV升压站、进升压站道路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工程施工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培训、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相关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

注:本招标文件所附设备“技术规范书中”招标人/方是指本工程发包人/方,投标人/方是指承包人。

2.6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需提供承诺)或集团相关文件(详见附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本项目施工单位可以作为独立投标人进行投标。

3.2.1.1施工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试类二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证书均要求且在有效期内。

3.2.1.2施工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项目新建整站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业绩至少2项(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签字盖章页、体现签订时间、该合同有效发票一张及该发票的查验截图),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1.3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注册为本单位,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并提供本单位连续12个月以上(2023年5月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完成过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项目建筑或安装工程,需提供项目合同和竣工报告(或已投产证明)扫描件、任命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施工联合体投标人是本标段的联合体牵头方。

(2)联合体牵头方只能与一个设备厂家组成联合体(即联合体成员只能是施工单位和设备厂家共两家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4)联合体成员方必须是具备主变设备、GIS设备、预制舱设备直接生产制造能力的设备制造商之一。

3.2.2.1联合体投标人牵头方:

3.2.2.1.1联合体投标人牵头方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试类二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证书均要求且在有效期内。

3.2.2.1.2联合体投标人牵头方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项目新建整站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业绩至少2项(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签字盖章页、体现签订时间、该合同有效发票一张及该发票的查验截图),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1.3联合体投标人牵头方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注册为本单位,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并提供本单位连续12个月以上(2023年5月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完成过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项目建筑或安装工程,需提供项目合同和竣工报告(或已投产证明)扫描件、任命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2联合体成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2.2.2.1 主变设备厂家联合体业绩要求:设备联合体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00台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额定容量300MVA及以上同类型电力变压器的国内供货合同业绩(需附合同扫描件,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

3.2.2.2.2 GIS设备厂家联合体业绩要求:设备联合体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累计10套220kV及以上GIS电气组合的国内合同业绩。

3.2.2.2.3 预制舱设备厂家联合体业绩要求:设备联合体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3个220kV及以上升压站的电气设备预制舱(GIS设备舱或35kV一次舱或二次设备舱,每个舱需包含相应设备)的国内合同业绩。非预制舱式的升压站业绩如:集成式(钢结构)模式的变电站、土建模式的变电站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25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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