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区域2024-2025年长江大保护运营项目零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安徽区域落地长江大保护项目17个,总投资规模约273亿元,累计完成投资约200亿元。安徽区域除六安片区外项目目前已正式投产运营的水质净化厂46座,合计处理规模为128.28万吨/日,另临时净化站处理规模0.925万吨/日;已运营的雨污管网2473.8公里,河道水系1条,湿地公园1座;未正式投产运营的部分将在1-3年内转入商业运营。六安片区内项目目前已正式投产运营的排水总规模41.5万吨/天,水质净化厂7座,污水管网920.879km、雨水管网1564.218km,污泥处置厂1座(设计规模280吨/天),淠河六安市城南水利枢纽工程1座;提升泵站16座,一体化泵站9座,排涝泵站1座,调蓄池5座,水体河道14条(共计49.31公里);未正式投产运营的部分将在1-2年内转入商业运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各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安徽区域2024-2025年长江大保护运营项目零星工程勘察设计等服务项目(六安片区外)。
由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主合同,标段范围内相应项目公司、水务公司根据服务期内实际遇到的零星工程具体情况签署子合同。
本次招标内容为对指定项目运营期间遇到的零星工程提供勘察设计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物探、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编制、竣工图纸复核及验收等全过程勘察设计及造价服务(造价相关服务允许分包)等内容。指定项目为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PPP项目、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二期)PPP项目、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无为县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无为市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二期工程、当涂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一期PPP项目、和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繁昌县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宣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或后续其他指定项目中投运相关子项。主要涉及污水处理厂、污泥厂、管网、泵站、水体等内容。各项目主要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马鞍山市、宣城市及周边等地。零星工程主要是指上述项目运营期间可能所需的管网改造及修复、道路翻新、电气、园林绿化、建筑物和构筑物改造、装饰装修等工程。
本标段零星工程累计总金额预估为1000万元。
第二标段:安徽区域2024-2025年长江大保护运营项目零星工程勘察设计等服务项目(六安片区)。
由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主合同,标段范围内相应项目公司、水务公司根据服务期内实际遇到的零星工程具体情况签署子合同。
本次招标内容为对指定项目运营期间遇到的零星工程提供勘察设计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物探、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编制、竣工图纸复核及验收等全过程勘察设计及造价服务(造价相关服务允许分包)等内容。指定项目为六安市城区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六安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舒城县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PPP项目投运排水相关子项。主要涉及污水处理厂、污泥厂、管网、泵站、水体等内容。各项目主要位于安徽省六安市及周边。零星工程主要是指上述项目运营期间可能所需的管网改造及修复、道路翻新、电气、园林绿化、建筑物和构筑物改造、装饰装修等工程。
本标段零星工程累计总金额预估为500万元。
2.3 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服务期满,到期后不再委托新服务内容,如服务期满时招标人或其控股、全资子公司已委托的服务内容未完成,则至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两个标段相同):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污水处理厂(或排水管网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和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文件,勘察和设计业绩可不为同一个合同)。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至少具有在1个污水处理厂(或排水管网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勘察或设计项目中担任负责人的业绩。(提供业绩和任职证明等证明文件)
(4)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9月20日09时至2024年9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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