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审[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河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和沙河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沙河市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北掌村河东标段、北冯村标段、东冯村标段)。
2.2建设地
2.3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沙河市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服务人口为15424人,污水排水量为616.96m³/d,建设内容为:西冯村铺设污水管网6168米,污水检查井308座,地下式提升泵站1座,路面破除恢复9252平方米;东冯村铺设污水管网5421米,污水检查井271座,路面破除恢复8132平方米;北冯村铺设污水管网4721米,污水检查井236座,路面破除恢复7082平方米;北掌村铺设污水管网9694米,污水检查井581座,路面破除恢复14541平方米;侯庄村铺设污水管网5350米,污水检查井268座,路面破除恢复8025平方米。新城镇北掌村、侯庄村接入南掌村污水主管网,经南环西延线汇入市政污水管网;西冯村、东冯村、北冯村污水通过新建污水管网汇入新城镇污水处理厂。
2.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和沙河市财政资金。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工期:6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
沙河市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北掌村河东标段):
沙河市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北冯村标段):
沙河市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东冯村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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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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