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威远镇西一期2.3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
2.2 项目规模:2.3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117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暂定2024年10月7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计划投产日期:暂定2024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暂定2025年1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四川威远镇西一期2.3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CHDTDZ046/16-ZB-21301):本项目工程开始施工到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所有设计、采购(除单晶硅组件、组串式逆变器由发包人采购外)和施工工作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协调、协助,技术服务和培训等所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川威远镇西一期2.3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至少应具有以下任一资质:
①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新能源发电)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2项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如提供已完(投运)项目的业绩,则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19 09:30到2024-09-25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