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热电厂锅炉水冷壁智能机器人研究与应用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保定热电厂锅炉水冷壁智能机器人研究与应用服务
2.3建设地点:保定热电厂
2.4建设规模:1100MW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项目结题
2.6招标范围:保定热电厂锅炉水冷壁智能机器人研究与应用采购项目,主要涵盖以下范围:研发一种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锅炉水冷壁智能检测机器人系统平台。内容涵盖创新研发水冷壁智能机器人系统、现场水冷壁智能检测系统、规划路线、智能纠偏及算法、在线监测数据收集与分析研究平台,以及供货、备件、结构、性能、制造、监造、运输、安装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工作。此外,还包括第三方检测、专家验收、科技评审、档案管理、自主知识产权(含专利、论文、查新、软件著作权等)以及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项机器人研发业绩。
3.2.2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并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10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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