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
2.3 建设规模:2×1000MW 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
2.4 建设工期:2023 年 8 月开工, 2025 年 12 月 1 号机组投产,2026 年 3 月(暂定)2 号机组投产。
2.5 设备名称:燃料智能化及人工制样、化验设备
2.6 数 量:1 套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8 招标范围:提供包括以下但不限于:智能封装设备 6 套、原煤样转运装 置 1 套、机器人制样系统 2 套、机器人全水分检测装置 1 套、机器人化验系统 1 套、合样归批装置 1 套、智能存查样柜 1 套、气动传输系统 1 套、煤样瓶自动 清洗装置 1 套、人工制样设备及人工化验设备各 1 套、化验室台面 1 套、集中 供气系统及排气系统 1 套、燃料质检楼工作器具 1 套,预留相关数据接口等,
以及配套的系统设备性能鉴定、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等, 系统接口包括燃料检验 智能采制化系统与标段内设备以及标段外设备的通讯接口。详见技术规范书。
2.9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2.10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并就方案双方签字确认后 5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 。
3.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10 年(自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至少具有 2 项 600MW 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燃料智能化项目合同业绩,其 中至少包含 1 项投运业绩、1 项已签订合同业绩。业绩内至少包含全自动制样系 统或机器人制样系统、煤样传输系统、机器人化验系统、智能存查样系统的全套 供货安装内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 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 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 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2.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6 其他要求: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特别说明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 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中央企 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 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