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场站智慧化运维系统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场站智慧化运维系统PC总承包项目
2.2项目类型:PC 总承包类
2.3项目概况:全球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国家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高。作为一家大型工业企业,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铝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投资建设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以减少对传统燃煤发电的依赖,降低碳排放和环境污染。
为了加强对各风电场、光伏电站、储能站等新能源场站的运行控制、生产管理、巡检维护,能够直观、动态、综合地掌握新能源场站生产的一线情况,便于集中对新能源场站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为实现包头铝业达茂旗1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全站的智慧化管控,电站无人或少人值守的新能源管理理念,并实现全站所有智慧化设备及与一体化调控平台的对接以及部分智慧化功能在一体化调控平台的二次开发,建设场站智慧化运维系统。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其中风电1000兆瓦,光伏200兆瓦,配套建设220kV线路工程,项目建设地为达茂旗,接入电网500kV包风1变电站。
本项目功能范围包括上述1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的场站智慧化运维系统。
2.4项目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巴音花镇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详细以设备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1按照电站运行规模要求、结合电站自动化和信息化应用系统规模和数量预测,设计并配置一套完整的场站智慧化运维系统,适用于本项目两座升压站。
2.5.2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场站智慧化运维系统功能,包括风场区、光伏场区、升压站的场站智慧化运维系统全套硬件设备、软件和各项服务,包含场站智慧化运维系统的软硬件支撑系统等。
2.5.3基于上述2.5.1、2.5.2功能和范围下的全部设备供货、软件开发和施工、调试工作。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9-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个1000万以上合同额的智慧化建设项目相关合同业绩(合同范围内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的一项:新能源场站智慧化、新能源一体化管控、智慧电厂、智慧工厂),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安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控能力,同时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过 重大安全质量问题。(出具承诺书) |
团队要求 |
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参与完成过至少1项发电项目智慧化建设项目的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参与完成过至少1项发电项目智慧化建设项目的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9月14日09:00至 2024年09月26日18: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