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业主自有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自有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 业主 ,资金为 自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标段编号 | 标段项目名称 | 服务地点 | 招标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TXZB2024-29-01 | 业主自有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一标段) | 松原市 | 松原市 自有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入围2家供应商 | 59.87 |
TXZB2024-29-02 | 业主自有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标段) | 长岭县 | 长岭县 自有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入围1家供应商 | 10.74 |
TXZB2024-29-03 | 业主自有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三标段) | 乾安县 | 乾安县 自有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入围1家供应商 | 11.69 |
TXZB2024-29-04 | 业主自有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四标段) | 扶余市 | 扶余市 自有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入围1家供应商 | 13.12 |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一年后根据上年服务情况,结合当时市场综合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压降谈判,如结算价格有压降,需签订补充协议。
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兼投兼中。
6.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2.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近三年(2021-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 中标服务商需在需求单位所在地邮政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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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