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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达伊柯160万千瓦水光互补光伏项目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3    
核心提示:一、 招标条件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监理标段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 招标条件

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监理标段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州白玉县

2.2 项目规模:160万千瓦+新建2座220kV升压站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约39个月)为自本招标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开始(暂定于2024年10月),至本招标项目的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满(暂定于2027年12月31日)。其中2024年10月至2025年12月为主体施工期;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为缺陷责任期(从试运行合格后起计)。本项目的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需在项目投产后9个月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工程监理标段(CHDTDZ111/17-JL-00401):本项目进场道路施工维护,建管营地,施工电源及场区通讯,光伏场区,升压站的施工、试运行、调试、竣工验收及移交生产全过程监理。内容涵盖土建工程(含环水保措施)、设备安装工程、安全防范工程、消防工程等的招标采购配合、施工准备、施工及验收、设备检测、试验、试运行、调试及竣工验收、竣工结算、项目试运行中重大问题的管理和协调、工程后评价配合以及配合委托人完成达标投产、精品工程创建、创优工程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监理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9.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和升压站工程监理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13 11:08到2024-09-20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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