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赤峰市巴林右旗、翁牛特旗
1. 招标条件
峰市200万千瓦自建调峰能力风光储多能互补一体化+荒漠治理基地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生效条件:招标标的的项目履行通过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决策。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赤峰市200万千瓦自建调峰能力风光储多能互补一体化+荒漠治理基地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翁牛特旗。本项目共设置一个标段,3个标包;A标包:巴林右旗30万千瓦风电项目;B标包:翁牛特旗50万千瓦光伏项目;C标包:翁牛特旗120万千瓦风电项目。中标单位按照标包划分与项目单位分别签订合同(详见技术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具有至少1项300MW及以上规模陆上风电项目设计业绩和1项500MW陆上光伏项目设计业绩和至少1项500KV变电站或汇集站设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拟任设总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为公司正式员工(提交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300MW及以上规模陆上风电项目担任设总的设计业绩和至少1项200MW以上陆上光伏项目担任设总的设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任命书等资料,且证明材料须体现为项目负责人或设总的业绩)。
(2)本工程每个标包分别设置副设总,拟任副设总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为公司正式员工(提交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其中:
A标包巴林右旗30万千瓦风电项目拟任副设总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200MW及以上规模陆上风电项目担任设总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任命书等资料,且证明材料须体现为项目负责人或设总的业绩)。
B标包翁牛特旗50万千瓦光伏项目拟任副设总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200MW及以上规模陆上光伏项目担任设总的业绩和至少1项500KV升压站或汇集站担任设总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任命书等资料,且证明材料须体现为项目负责人或设总的业绩)。
C标包翁牛特旗120万千瓦风电项目拟任副设总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300MW及以上规模陆上光伏项目担任设总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任命书等资料,且证明材料须体现为项目负责人或设总的业绩)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准转包和违法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12日 09时00分起至2024年9月1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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