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生产制造系统配套软硬件升级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
名称:生产制造系统配套软硬件升级项目
本项目为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系统配套软硬件升级,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相关的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施工和系统集成,以及在规定期限内的保修、维护和技术咨询等服务。
采购数量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设备及软件到货;设备及软件全部到货验收完成后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系统试运行状态。
3.交货地点: 上海浦东新区高斯路
4.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价格为一次性报价,投标产品应提供单项报价及总价。报价包括至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的设备本身价格、制作费、现场实施费、运输费、包装费、组装费、指导安装费、保险费、培训费、税费等各种费用的综合报价。至最终项目现场前的进口设备或部件的所有进口环节税费、报关、进口许可及商检手续及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并需纳入投标总价,招标人不再承担任何相关此类手续的办理和费用。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的,应出具服务器及备份产品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具有承担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具有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能力,并设有常驻机构;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在最近3年内有违法违规、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重大经济刑事案件、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件的,不得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且近三年平均营收>1000万元人民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1日到2024年9月1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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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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