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采购项目(1包)二次招标公告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 受业主委托,对业主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采购项目(1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业主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LNKL-ncwl20240910
3、项目概述: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紧急逃生指示牌,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预估) | 单位 | 单价限价 | 小计 ( |
01 | 灭火器 | 418 | 组 | 100 | 41800 |
应急照明灯 | 418 | 台 | 20 | 8360 | |
紧急逃生指示牌 | 418 | 个 | 10 | 4180 | |
最高限价(元) | 54340 |
注:本项目分为1包,中标1家。投标人需对单价进行报价,所报单价不得高于预算单价,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5.2.投标人须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5.3.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5.4.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5.5.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5.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9.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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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