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期/交货地 点/工期/服务期 限 |
信息服务费价格(元) |
湖北省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汇侨院区多燃料SOFC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 |
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汇侨院区多燃料SOFC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100kW级SOFC(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热电联产设备及其所有配套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性能、结构、工厂检验、包装、运输、装(卸)车、现场指导就位与安装、调试、试运行、交接验收和培训、成套供货等基本内容,并协助招标方实现100kW级SOFC天然气、天然气掺氢成功示范,实现天然气掺生物质气、天然气掺沼气发电功能,掌握基于本项目内的SOFC应用技术,双方联合申请2发明专利(招标方占60%专利权),双方联合发表2篇核心期刊论文等。 |
计划到货日期:2024年11月20日; 天然气发电计划日期:2024年12月10日多燃料论证及论文发表、专利申请:2025年-2027年 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三年(自成套设备到场并完成到场验收开始)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湖北省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汇侨院区多燃料SOFC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 |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具有完善的管理保证体系,取得通过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项目需求,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10.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1.没有处于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12.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3.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二、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3.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同类设备至少1个项目超过2年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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