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
2.2 项目规模:38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拟定于2024年9月底光伏区及升压站具备开工条件,11月30日首个光伏发电单元并网发电,全部光伏发电单元于2024年12月底投产发电。具体时间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陕西延长黑家堡镇、张家滩镇38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投标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供货(甲供除外)、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含涉网试验)、调试、试运行、物资及设备代保管、移交生产、达标投产验收、企业与项目宣传推广、项目屋面及征租地、协调,本项目有关的环评、水保、林业、土地、消防、规划、并网等协调和证照办理、各专项验收等一揽子工作、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及项目施工有关的协调等内容。送出线路(含对侧改造)为交钥匙工程,全面满足本工程设计等要求。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延长黑家堡镇、张家滩镇38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2项50MW及以上光伏总承包工程已完工业绩。(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完工证明材料包括: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投运或完工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09 16:22到2024-09-1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