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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大坝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大坝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大坝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湖南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发改农  202382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娄 底市梅山灌区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补贴及省、 市县按比例共同承担 (资金来源),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 额、总工期等):坝址位于镇溪江与渠江汇合口下游 200m。梅山灌区 总灌溉面积 64.99 万亩,新建骨干水源土坪水库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 8087  m³   ,设置渠首电站, 电站装机容量 7700kW,年发电量 2013  kWh。本工程为Ⅱ等大(2)型工程, 枢纽工程主要有大坝、引水进水口、 渠首电站、交通工程等建筑物组成。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大坝工程、枢

纽交通工程、管理用房;

大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 452.20m,坝顶轴线长度 291.3m,最大坝高 112.2m,建筑物级别为 2 级;引水进水口独立于 大坝外, 建筑物级别为 3 级,渠首电站建筑物级别 3 级;大坝、厂

房边坡级别为 3 级。大坝工程主要包括挡水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

 

 

工程、供电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施工临时工程等;

大山坡至右岸坝址进场公路全长 1.561km为新建永久道路,  中明线长度 0.71km ,隧洞长度 0.581km ,桥梁长度为 0.27km ,路面 宽度为 6.0m,路基宽度为 7.0m,路面为沥青砼路面, 主要包括路基、 路面、桥涵、隧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内 容;右坝肩至坝下渠首电站连接公路全长 0.797km,为新建永久道路, 路面宽度为 6.0m,路基宽度为 7.0m,路面为沥青砼路面,主要包括 路基、路面、管涵、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内

容; 

管理用房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暖 通工程等,总建筑面积 1559.48m基底面积 623.16m,地上 3 层,  建筑檐口高度 11.95m,建筑屋脊高度 14.95m。室外配套附属工程包

括室外建筑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室外给排水及室外电气工程等。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招标范围含大坝工程、 渠首电站、水保、环保、管理用房工程、大山坡至右岸上坝址进场公 路、右坝肩至坝下渠首电站连接公路、金属结构设备采购、金属结构 制安、机电设备安装等内容(最终工程范围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

准)。项目总工期暂定 1610 天,具体工期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5  质量要求:  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

定“合格工程”标准

2.6  其他要求:  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4.1  

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且同时具 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投标人近 5    8    ? 10  年内(指 2014  年 9  月~至投标截 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2 亿元的含新建碾压混凝 土坝(坝高 70m 及以上) 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 适用于

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

3.4 拟任

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5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 电工程 相关专 业高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6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总数不超过 2 个有相应 资质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成 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应保持有效。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 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 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 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 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对联合体成员均 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 不得再以自己的名 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 标。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承诺 书, 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7.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方

3.8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  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水发〔2018〕28 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  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  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 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9  其他:               /                    。

4、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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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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