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
(非安装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W2024-0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非安装设备)招标,已由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 以《关于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工程和罗布泊至若羌铁路建管甲供物资增补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物函〔2024〕497号),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 以《2024年9月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物函〔2024〕52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出资比例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出资9.8亿元,使用企业自筹资金等解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资7.45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约1.9亿元),由自治区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按要求使用财政资金等出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位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境内东北部,线路自兰新线精河站引出,沿艾比湖西侧向西北方向走行,途经精河县东部,在第五师八十三、九十团分别跨越精河及博尔塔拉河后进入博乐市东部,后沿S205右侧并行,上跨阿拉山口市南环路后接入阿拉山口站,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工程正线长约69.98公里,新建精河至霍尔果斯铁路上行疏解线长约3.37公里,新建阿拉山口综合查验场和相关配套工程。其中,新建准轨铁路正线长约10.25公里,新建宽轨铁路正线长约9.36公里。项目建设工期2年。
2.2招标内容: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非安装设备)招标,包件划分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附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需求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 日期 | 交货状态 |
01包 | 环保设备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供应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投标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同类”是指所依据技术标准、功用相同,但型式尺寸或技术指标不同的物资)。限界测量设备须提供设备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时间一年及以上的运行良好证明文件。 4.其他要求: (1)代理商须提供剪叉式升降平台、吸疏一体车、限界测量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制造商的售后技术服务承诺书。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 乌鲁木齐 | 乌鲁木齐房产公寓段 | 2024年10月30日前到货完毕 | 完好 | |||
1 | 汽油式200公斤高压水管道疏通机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 | |||||
2 | 吹灰机 | 台 | 1 | ||||||
3 | 限界测量设备 | 套 | 1 | ||||||
4 | 11千瓦多级深井泵 | 台 | 2 | ||||||
5 | 剪叉式升降平台(微缩版)作业高度18米 | 台 | 1 | ||||||
6 | 吸疏一体车 | 辆 | 1 | ||||||
7 | 厨具 | 套 | 1 | 奎屯 | 奎屯铁路公安处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需求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 日期 | 交货状态 |
02包 | 专用防暴技术装备器材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供应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中非线性节点探测仪须具有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同类”是指所依据技术标准、功用相同,但型式尺寸或技术指标不同的物资)。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供货业绩材料。 5.其他要求: (1)代理商须提供非线性节点探测仪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制造商的售后技术服务承诺书。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 奎屯 | 奎屯铁路公安处 | 2024年10月30日前到货完毕 | 完好 | |||
1 | 专用防暴技术装备器材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2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需求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 日期 | 交货状态 |
03包 | 线路维修设备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供应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含锂电锯轨机、立式双锂电扭力板手、锂电改锚机的锂电池)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同类”是指所依据技术标准、功用相同,但型式尺寸或技术指标不同的物资)。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供货业绩材料。 5.其他要求: (1)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制造商的售后技术服务承诺书。 (2)投标产品为整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CE认证证书、海关报关单和原产地证明。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 |||||||
1 | 内燃捣固镐 | 台 | 56 | 奎屯 | 奎屯工务段 | 2024年10月30日前到货完毕 | 完好 | ||
2 | 轨缝调整器 | 台 | 12 | ||||||
3 | 内燃道岔打磨机 | 台 | 7 | ||||||
4 | 内燃螺栓扳手 | 台 | 22 | ||||||
5 | 液压起拨道器 | 台 | 50 | ||||||
6 | 内燃锯轨机 | 台 | 46 | ||||||
7 | 内燃钢轨仿形打磨机 | 台 | 16 | ||||||
8 | 内燃钻孔机 | 台 | 25 | ||||||
9 | 数控螺栓机 | 台 | 10 | ||||||
10 | 多功能钢轨精磨机(垂直打磨机) | 台 | 8 | ||||||
11 | 锂电钢轨精磨机 | 台 | 2 | ||||||
12 | 锂电钢轨仿形打磨机 | 台 | 2 | ||||||
13 | 锂电钻孔机 | 台 | 22 | ||||||
14 | 锂电锯轨机 | 台 | 12 | ||||||
15 | 锂电螺栓扳手 | 台 | 35 | ||||||
16 | 立式双锂电扭力板手 | 台 | 30 | ||||||
17 | 无刷立式双锂电板手 | 套 | 15 | ||||||
18 | 锂电改锚机 | 套 | 3 |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需求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 日期 | 交货状态 |
04包 | 线路检测设备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供应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投标产品中焊缝探伤仪、路轨探伤仪、轨道检查仪、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须取得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审查证书。 (2)投标产品中焊缝探伤仪、轨道几何尺寸状态测量仪(为国产产品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同类”是指所依据技术标准、功用相同,但型式尺寸或技术指标不同的物资)。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供货业绩材料。 5.其他要求: (1)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制造商的售后技术服务承诺书。 (2)轨道几何尺寸状态测量仪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CE认证证书、海关报关单和原产地证明。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 奎屯 | 奎屯工务段 | 2024年10月30日前到货完毕 | 完好 | |||
1 | 焊缝探伤仪 | 台 | 8 | ||||||
2 | 路轨探伤仪 | 台 | 4 | ||||||
3 | 轨道检查仪(1级) | 台 | 4 | ||||||
4 | 廓形仪(2代) | 台 | 1 | ||||||
5 | 轨道几何尺寸状态测量仪(快速惯导型) | 台 | 1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需求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 日期 | 交货状态 |
05包 | 运输车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供应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投标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同类”是指所依据技术标准、功用相同,但型式尺寸或技术指标不同的物资)。 5.其他要求: (1)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售后技术服务承诺书。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 乌鲁木齐、奎屯 | 奎屯工务段2辆、乌鲁木齐电务段4辆、乌鲁木齐房产公寓段2辆 | 2024年10月30日前到货完毕 | 完好 | |||
1 | 工程修理车 | 辆 | 8 | ||||||
2 | 警用车 | 辆 | 4 | 奎屯 | 奎屯铁路公安处 | ||||
3 | 工程指挥车 | 台 | 1 | 乌鲁木齐 | 乌鲁木齐电务段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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