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集中采购招标的新能源项目配套储能系统为公司的预计总量,总容量为60MWh,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包含配套储能与共享储能),液冷散热系统,适用于共享/配套储能,包括2h(0.5C倍率)方案。单个项目容量为30MW/60MWh的储能系统。
招标范围为储能系统(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所需全套设备的供货,包括电池预制舱(含吊装,安装,调试)、电源柜、低压开关柜、能量管理系统(EMS)、箱体(含吊装,安装,调试)、变压器、相关电缆(含电池预制舱与PCS之间的连接线缆包含35kV开关柜至储能系统升压变压器电缆及储能变压器间连接电缆)、仿真模型;并负责交货到项目现场,负责指导现场吊装、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配合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储能设备应满足电网及能源主管部门验收标准(以上所例举内容不一定完全满足电网及地方能管管理部门的要求,投标方需提供除上述所述范围以外的必须完全满足电网、能源管理部门、行业标准要求的完整的储能系统及方案,并包括在此次招标范围之内)。
以及配合项目公司开展如下工作:
(1)配合办理与项目储能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储能备案手续,电力质检、防雷、消防、劳动卫生手续等;
(2)配合办理储能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取得相应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满足电网验收要求的电池储能系统到货至并网各阶段第三方检测等;
(3)承担本储能系统安装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协调工作;
(4)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
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安装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若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储能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则这些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交货时间:订单签订后20日交付。
交货地点:唐山曹妃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储能电池预制舱的供货业绩合同2份,累计容量不小于120MWh。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须提供投标人开发设计的电池簇的CQC认证报告,电池簇GB型式试验报告(须是针对本次招标的产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