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福州电厂汽机房及循泵房行车大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半岛的江阴镇东南2.8km处。厂址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江阴半岛东南端,东、南面向兴化湾,与牛屿、小麦屿等岛屿相对。江阴半岛位于福清市以南,半岛南部已被当地政府列为工业开发区,开发区距福州市中心区85km;距福清市区45km;距福厦漳高速公路和福厦铁路均为12km。江阴镇位于厂址西北2.8km处。2台汽机房行车双梁吊钩桥式起重机型号:QD80/32t-28.5m,出厂日期:2005年06月,出厂编号:200564、200563。循环水泵房室内桥式起重机型号:QD/50T/10T/HmL13.5出厂日期:2005年06月,出厂编号50618。3台桥式起重机于2007年投产使用,已投产运行19年,3台桥式起重机因运行多年设备零部件均有不同程度的磨损,通过本次检修提高设备性能,确保大型起吊作业安全。
本项目涉及 福州发电有限公司汽机房#1、#2桥式起重机、循环水泵房内起重机,共三台起重机大修工作,它包括起重机整体彻底解体检查、清理、测量、检修、更换不合格备品备件,起重机大修后,对起重机进行整体总装和试车,按照要求完成载荷试验。并完成大修相关特种设备检验手续的相关资料的收集,备案、报批、取证等工作;负责将所有登记注册所需资料整理成册,满足特种设备注册所有要求,并符合检验单位的有关特种设备检验规定。
本项目承包方式为:投标人包工包料。
2.2 其他:工期:本项目工期60天(包含备品备件采购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工业园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及以上(老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安装、修理、改造许可B级桥式、门式起重机及以上(新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行车(起重机)的检修维护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