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18煤运输上山带式输送机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18煤运输上山带式输送机购置项目
2.2项目类型: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公司现有设备无法满足运输要求,为确保后续工作面正常回采,提升矿井整体生产效率和煤炭产量,计划对18煤运输上山带式输送机进行改造,以满足工作面的前期掘进和后期回采使用.
2.4项目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
2.5招标范围:一部DTL120/180/2×400带式输送机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18煤运输上山带式输送机购置项目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投标人需提供与投标设备相近的整机煤矿安全标志证书(相近设备为总装机功率≥800kW、带宽≥1200mm、运量≥1800t),投标设备的整机煤矿安全标志证书随设备到货一并提供,投标时还需提供主要配套电气设备(永磁同步电动滚筒、交流变频器(四象限)、自循环水冷系统的矿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制动器、逆止器、变频张紧装置)的防爆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证书(以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www.aqbz.org可查到的相应型号的设备证书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或成立至今无连续亏损(提供2021年至今的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2021年至今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业绩(具有带宽≥1200mm且单台驱动电机功率≥400kW同时总驱动功率≥2×400kW)不少于3项。上述业绩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内容应具体明确且完整,具备双方签字盖章的有效合同,一并提供合同内容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9-5 9:00至2024-9-16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