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浦双线特大桥信号电缆及槽道、通信光缆迁改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4-0785-GK)
临浦双线特大桥信号电缆及槽道、通信光缆迁改整治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浦双线特大桥信号电缆及槽道、通信光缆迁改整治工程已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财务部批复单》(2024)财成字59号 ”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杭州电务段、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上海通信段联合作为本项目招标人及执行单位,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
2.2项目内容:
(1)杭州电务段:对临浦双线特大桥上信号电缆8根及附属9.1公里电缆钢槽道、箱盒、贯通地线同步更换整治。
(2)上海通信段:对临浦双线特大桥上通信光电缆5根:主干48芯光缆1根12KM、沪昆24芯光缆1根12KM、班组联网12芯光缆2根18.5KM、拆除7*4对称电缆1根10KM及其他附属设施进行迁改整治。
2.3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各执行单位负责实施,中标人须与各执行单位分别订立合同。
(3)本项目由中标人自行完成,不得违法转包。一旦发现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4)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5)本项目属于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报备营业线施工计划的能力。
2.4 工期:
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完成,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内独立承建铁路通信信号技术改造、大修或铁路站场改造施工业绩,具备承担通信信号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能力,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4 拟派驻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驻的
本项目中标人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队伍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防护员等)在上岗前须经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取得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10)投标人近两年内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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