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北能源江陵二期扩建(2×660MW)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脱硫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工程已获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江陵二期2×660MW扩建工程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位于江陵县马家寨乡长坑村祁家渊厂址,西北距荆州市市区约25.0km,东南距江陵县约10.0km,南距长江约1.4km,邻近荆州煤港储煤基地,西侧靠近湖北 江陵发电厂。项目紧邻“西电东送”大通道和浩吉铁路与长江黄金水道交汇口,依托荆州煤港储煤基地,具有电力消纳易,地理区位好,电煤供应可靠等优势,是国家《“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明确布局并支持建设的储运结合“路口”电站。
2.2 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 陵二期扩建(2×660MW)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脱硫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工程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试验检验、设备消缺、质保、所有验收工作的调试及配合、最终交付等直至通过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方面的所有工作,以及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含外方技术服务、培训等)等。
(2)计划工期
1#机组计划于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整套启动、2#机组计划于2026年3月1日前完成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整套启动,1#机组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移交生产(脱硫、脱硝同步)、2#机组计划于2026年4月30日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移交生产(脱硫、脱硝同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以下须同时满足)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通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通用专业承包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国内新建或扩建项目上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的脱硫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工程的投运合同业绩(合同或技术协议中须能体现工艺路线为“低温多效蒸发浓缩+高温旁路烟气干燥(旋转雾化或三流体雾化)”的全套系统)。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能反应工作范围的合同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能体现该合同工艺路线的清单页、机组或项目投运证明等。
3.3 人员要求(以下须同时满足):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聘用单位为投标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
(2)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提供2023年09月01日以来至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经理须具有在至少1项国内脱硫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工程中担任项目主要负责人职务(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或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不在 供应商黑名单中,且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5 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无连续亏损(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8时整至2024年9月5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