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宣城电厂#2炉脱硫吸收塔增容提效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宣城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宣城电厂)成立于2003年12月,位于皖南、浙北、苏南交汇处,享誉海内外的文房四宝之乡安徽省宣城市境内,是“十一五”安徽省宣城、黄山地区规划的唯一大型火电厂。宣城电厂东靠皖赣铁路和华阳河,北距皖赣铁路孙家埠车站约1.85km,西距宣向公路约3km,交通位置极为优越。一期工程1×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脱硝及高效电除尘装置,2006年8月31日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2008年8月22日竣工投产发电。二期工程1×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2015年7月6日竣工投产发电。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包括2号炉脱硫增容提效改造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施工和安装、竣工、调试工作、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建(构)筑物的设计施工(含土建基础部分)、性能试验、消缺、培训、最终交付投产等所有工作。包括对项目中原有厂房、设备拆除后产生的废料、废物以及工程垃圾按照招标人要求和政府的有关环保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和及时清运。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计划工期:项目计划于2024年9月开工(实际工期以合同工期为准),计划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塔外浆池建设。利用机组停机检修机会完成原吸收塔改造及所有接口工作,电气、热控相关配套改造工作。其中2号机组预计在2024年9月10日开始B级检修。投标人对工期要求应予以全面、充分完整的理解。
总工期为80天。其中合同签订后15天完成设计、审查及收口,具备出施工图的条件;现场施工为50天;调试为15天。
2.3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向阳街道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厂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
3.2 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行业(火电专业)甲级或甲级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甲级或甲级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环境工程通用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应附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
3.3 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1个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新建(或改建)脱硫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承诺书(须体现项目名称、项目经理及发包单位名称,格式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相应合同业绩(提供业绩扫描件、承诺书)。
3.4 资格要求4: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不含投标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份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新建(或改建)脱硫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封面页、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等扫描件)。
3.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及拟定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并提供承诺书,且不得在合同签订、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换。若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更换调整的,更换调整的人员资质、业绩、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标文件中相关人员,且需征得招标人同意。未提供承诺书的,允许澄清补正,成功澄清补正的,视为满足相关资格要求,但视为投标文件编制质量较差,评审时按“相应评分办法”(如有)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8月29日9:00到2024年09月12日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