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高浓盐水处置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是 全资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运营世界首套、全球唯一的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商业化工厂,是国家“十五”重点项目之一,项目实现了煤炭资源的就地、清洁、高效转化,是我国积极推进煤炭清洁转化、化解煤炭行业产能过剩、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示范工程。
煤直接液化项目采用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神华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采用神华和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联合开发的纳米级催化剂,在供氢溶剂作用下,通过高温、高压液化反应以及提质加工过程生产清洁油品。第一条生产线设计年产能为108万吨油品,二、三条线的建设将充分借鉴第一条线工程经验和运行经验,统筹解决第一条线在设计和工程化方面遗留的瓶颈问题,提高生产能力,发挥规模效应,促进高质量发展。公司还运营一套18万吨/年产能的煤间接液化生产线和亚洲首个10万吨/年的全流程二氧化碳捕集封存示范装置。
招标范围:该项目将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产生的高浓盐水公开招标委托一家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合作模式为:中标单位包含运输将高浓盐水密闭拉运至中标单位指定地点进行合规合法处置。预估总量约2万吨,实际转移处置数量以甲方实际要求处理量为准。乙方不得以转移量未达到预估量为由与甲方产生纠纷。
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项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油分公司。
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详见技术文件。
付款方式:本合同在每转移处置大于5000吨结算一次处置费用,在合同终止日完成后结算剩余转移处置费用。最终结算总价=实际转移处置数量*转移处置合同单价。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总价,当服务期满或结算金额超出合同总价时,合同自动解除。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石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的高盐水或浓盐水处置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已建成日处置能力≥500吨的高盐水处理工业化装置或者组合撬装装置且具备处理煤制油公司高浓盐水的能力。投标人须满足上述要求,并出具承诺书响应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承诺的真实性进行考察。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9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