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大南湖七号煤矿井下煤炭主要采用带式输送机进行运输,开采11703工作面时煤炭运输流程为: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11703顺槽带式输送机—7煤北翼运输大巷带式输送机—主斜井带式输送机—选煤厂上仓带式输送机—配仓带式输送机—原煤仓。
计划在11703运输巷机头与7煤北翼运输大巷带式输送机间装设一台齿辊分级式破碎机,以将工作面原煤根据粒度进行选择性筛分、破碎,有效提高原煤在转运过程中的块煤率,有效解决煤溜皮带经常被长扁平煤块、大块矸石冲击受损问题及运输系统卡堵问题。
本次采购齿辊分级式破碎机一套(筛破一体机及配套电气设备1套,含上下挡板溜槽、漏斗1套、轨道2根及支撑梁1套),破碎能力:≥3500(t/h)、齿辊直径:≥1300mm。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
2.4交货地点:哈密市大南湖七号煤矿工业场地 (距哈密市75公里)
2.5付款方式:721详见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声明);
3.3资格要求3: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提供投标设备MA证);
3.4资格要求4: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产品(破碎能力:≥3500(t/h))具有良好的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页等关键内容页);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请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https://www.aqbz.org/#/home)查询为准,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评标委员查询复核,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8月23日9:00到2024年9月12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