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项目为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试运行项目,将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http://ebid.eavic.com)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协同探测与抗干扰性能评估系统、分布式低截获探测性能评估系统,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协同探测与抗干扰性能评估系统、分布式低截获探测性能评估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40302A247。
2.2 招标项目名称:协同探测与抗干扰性能评估系统、分布式低截获探测性能评估系统。
2.3 数量:
协同探测与抗干扰性能评估系统 1套
分布式低截获探测性能评估系统 1套
2.4 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4.1协同探测与抗干扰性能评估系统
梳理协同定位与抗干扰功能性能指标体系,通过建立评估模型和算法,分析评估试验数据,对多雷达、多光雷协同定位与抗干扰效果进行性能评估。性能指标至少包括定位精度、探测范围、被截获概率三项;评估对象包含光电协同、雷达协同等协同定位方式。
2.4.2分布式低截获探测性能评估系统
梳理低截获频谱管理功能性能体系指标,通过建立评估模型和算法,分析评估试验数据,对多雷达/多光雷频谱管理效果进行性能评估。评估指标至少包含被截获概率、雷达开机总时长、探测范围、目标精度4项;支持时变指标直观展示,体现指标变化情况,仿真结束后提供统计类指标值。
2.5 交货
2.6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7个月内完成验收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可提供自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两张截图)为准,若投标人为企业,还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两张截图)为准。
(4)投标人须提交《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不适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