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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州美姑县940MW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5    
核心提示:凉山州美姑县940MW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一、招标条件本凉山州美姑县940MW光伏电
 凉山州美姑县940MW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

一、招标条件

本凉山州美姑县940MW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凉山州美姑县940MW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本工程”或“本工程项目”)位于美姑县境内,由1#地块、5#地块组成。1#地块位于凉山州美姑县拉马镇、巴普镇、合姑洛乡等乡镇境内;5#地块位于凉山州美姑县合姑洛乡等乡镇境内,本项目海拔约3200~4000米。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直流侧总装机容量1088.97932MWp,交流侧容量940.2MW。在1#地块内规划新建1座98.5MW/197MWh储能站和1座220kV升压站,并通过2回220kV线路接入规划的凉山东500kV变电站。

本项目本体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光伏组件、逆变器、固定支架(不含预埋下立柱)按照三峡集团一级集采计划项目采购结果,该设备价款以暂估价形式计列至EPC合同总价中。3个标段的基本情况如下:

I标段:Ⅰ标段为本项目牵头标,负责统筹、协调工作。交流侧容量276MW,直流侧容量322.4338MWp,共11条集电线路回路,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

II标段:交流侧容量341.1MW,直流侧容量389.79122MWp,共14条集电线路回路。

Ⅲ标段:交流侧容量323.1MW,直流侧容量376.7543MWp,共13条集电线路回路。

I、II、Ⅲ标段工作界面详见第六章附件二“凉山州美姑县940MW光伏电站项目分标界面图”。

本项目储能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含凉山东500kV变电站间隔接入)另行招标。

本招标文件中各类道路定义如下:

1)场外已有主干道路:地方政府或第三方建成的连通至本项目但属于场区红线范围外的已有主干道路(约70公里);

2)进场道路:场外已有主干道路连通至场区红线地块,以及各场区红线地块之间的道路;

3)1#、2#防火通道:地方政府规划在建的美姑县拉马镇四普村防火通道工程(约16公里),在场区红线范围内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场内道路:红线范围内但排除1#、2#防火通道外的所有道路。

各标段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I标段招标范围

1)由I标段承包人负责的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负责本项目初步设计工作;

②统筹各标段详勘报告和施工图纸校核汇总、审查管理等工作;

③负责本项目勘测定界复测、土地报批、林草地报批(除招标人已经办理的林草地手续外)、建设用地批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政府同等法律效力的批文)、房屋质量监督委托(如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升压站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环境影响评价、防洪评价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④负责本项目弃土场的施工建设、边坡安全防护、安全管理、环保、水保措施实施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⑤负责本项目环保、水保、职业卫生等监测及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

⑥负责本项目涉网试验、定值计算、并网手续、启动验收、继电保护专项排查、涉网安全必备条件检查、质量监督、等保测评、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后评价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⑦负责本项目招标人安排的宣传、演练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⑧负责本项目场外已有主干道路(约70公里)以及两条防火通道(约16公里)的改扩建、修复、保通、协调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另行对场外已有主干道路及两条防火通道的产权方或管理方支付道路使用费)。

2)由I标段承包人负责的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负责本标段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②负责本标段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临时及永久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③负责本标段所有施工准备(含通水、通电、通路、通信、场地平整、地质灾害预防治理、边坡危石防掉落等)工作并承担费用;

④负责本标段所涉及地下电缆、光缆、管网及架空线路的路径摸排、避让、改造、保护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⑤负责本标段红线内永久及临时用地征租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各项专题手续办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红线内永久用地出让金、红线内临时用地租金及相关规费、税费由发包人承担);负责本标段用地红线放样、记录、钉桩、拉线、影像留存及按土地权属主体出具界限图等工作;负责红线内临时和永久用地的地上及地下附着物(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等)清理工作,先行支付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的相关征占地补偿费用,并留存相关凭证,经发包人、监理人审核无误后,若在地方政府补偿标准内,由发包人据实向承包人结算补偿费用(投标报价不含该项费用),若超过地方政府补偿标准,由承包人承担超出标准部分费用;负责本标段红线外各类临时用地(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及生活临建、弃土场、临时道路、直埋电缆等临时用地)的协议签订、手续办理、复原、复耕、复绿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⑥负责施工电源(并网后作为电站备用电源)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以及手续办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并负责本标段设备和材料采购、监造等工作并承担费用;

⑦负责本标段光伏场区工程施工、场内道路及进场道路新建与改扩建、升压站等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本标段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的规划,负责解决运输路线上影响运输的架空线路(光缆、输电线路等)改造、迁移、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⑧负责本标段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服务等工作,包括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及相关技术资料整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本标段环保、水保、职业卫生、安全文明等工程实施并承担费用;负责本标段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等工作并承担费用;

⑨负责本标段内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并按照政府要求配置相应防火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2)II标段招标范围

1)由II标段承包人负责的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服从Ⅰ标段牵头标对本标段详勘报告和施工图纸校准汇总、审查管理等工作;

②配合Ⅰ标段开展本项目涉网试验、定值计算、并网手续、启动验收、继电保护专项排查、涉网安全必备条件检查、质量监督、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后评价等工作,配合Ⅰ标段开展本项目环保、水保、职业卫生等监测及验收;

③配合Ⅰ标段对本项目场外已有主干道路(约70公里)以及两条防火通道(约16公里)的改扩建、修复、保通、协调等工作。

2)由II标段承包人负责的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负责本标段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②负责本标段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临时及永久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③负责本标段所有施工准备(含通水、通电、通路、通信、场地平整、地质灾害预防治理、边坡危石防掉落等)工作并承担费用;

④负责本标段所涉及地下电缆、光缆、管网及架空线路的路径摸排、避让、改造、保护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⑤负责本标段红线内永久及临时用地征租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各项专题手续办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红线内永久用地出让金、红线内临时用地租金及相关规费、税费由发包人承担);负责本标段用地红线放样、记录、钉桩、拉线、影像留存及按土地权属主体出具界限图等工作;负责红线内临时和永久用地的地上及地下附着物(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等)清理工作,先行支付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的相关征占地补偿费用,并留存相关凭证,经发包人、监理人审核无误后,若在地方政府补偿标准内,由发包人据实向承包人结算补偿费用(投标报价不含该项费用),若超过地方政府补偿标准,由承包人承担超出标准部分费用;负责本标段红线外各类临时用地(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及生活临建、弃土场、临时道路、直埋电缆等临时用地)的协议签订、手续办理、复原、复耕、复绿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⑥负责本标段设备和材料采购、监造等工作并承担费用;

⑦负责本标段光伏场区工程施工、场内道路及进场道路新建与改扩建、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本标段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的规划,负责解决运输路线上影响运输的架空线路(光缆、输电线路等)改造、迁移、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⑧负责本标段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服务等工作,包括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及相关技术资料整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本标段环保、水保、职业卫生、安全文明等工程实施并承担费用;负责本标段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等工作并承担费用;

⑨负责本标段内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并按照政府要求配置相应防火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3)Ⅲ标段招标范围

1)由Ⅲ标段承包人负责的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服从Ⅰ标段牵头标对本标段详勘报告和施工图纸校准汇总、审查管理等工作;

②配合Ⅰ标段开展本项目涉网试验、定值计算、并网手续、启动验收、继电保护专项排查、涉网安全必备条件检查、质量监督、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后评价等工作,配合Ⅰ标段开展本项目环保、水保、职业卫生等监测及验收;

③配合Ⅰ标段对本项目场外已有主干道路(约70公里)以及两条防火通道(约16公里)的改扩建、修复、保通、协调等工作。

2)由Ⅲ标段承包人负责的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负责本标段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②负责本标段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临时及永久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③负责本标段所有施工准备(含通水、通电、通路、通信、场地平整、地质灾害预防治理、边坡危石防掉落等)工作并承担费用;

④负责本标段所涉及地下电缆、光缆、管网及架空线路的路径摸排、避让、改造、保护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风电场区域电缆及地下管线的详细勘测、避让保护措施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⑤负责本标段红线内永久及临时用地征租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各项专题手续办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红线内永久用地出让金、红线内临时用地租金及相关规费、税费由发包人承担);负责本标段用地红线放样、记录、钉桩、拉线、影像留存及按土地权属主体出具界限图等工作;负责红线内临时和永久用地的地上及地下附着物(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等)清理工作,先行支付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的相关征占地补偿费用,并留存相关凭证,经发包人、监理人审核无误后,若在地方政府补偿标准内,由发包人据实向承包人结算补偿费用(投标报价不含该项费用),若超过地方政府补偿标准,由承包人承担超出标准部分费用;负责本标段红线外各类临时用地(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及生活临建、弃土场、临时道路、直埋电缆等临时用地)的协议签订、手续办理、复原、复耕、复绿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⑥负责本标段设备和材料采购、监造等工作并承担费用;

⑦负责本标段光伏场区工程施工、场内道路及进场道路新建与改扩建、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本标段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的规划,负责解决运输路线上影响运输的架空线路(光缆、输电线路等)改造、迁移、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⑧负责本标段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服务等工作,包括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及相关技术资料整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本标段环保、水保、职业卫生、安全文明等工程实施并承担费用;负责本标段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等工作并承担费用;

⑨负责本标段内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并按照政府要求配置相应防火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9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6年5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全容量并网发电时间需根据凉山东500kV变电站完工时间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I标段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④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有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⑥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II、Ⅲ标段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④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有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⑥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独立投标人应满足以上所有要求。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应明确分工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对应标段中的①和⑥条款要求,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2)业绩要求:

1)I标段业绩要求:

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有至少2个单体250MW(或250MWp)及以上的含有220kV及以上升压站工程的在建或完工光伏项目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文件)。

2)II、Ⅲ标段业绩要求:

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有至少2个单体250MW(或250MWp)及以上的在建或完工光伏项目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文件)。

(3)项目经理要求:

1)I标段项目经理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250MW(或250MWp)及以上的含有220kV及以上升压站工程的已完工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管理经历(担任项目经理),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工程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证明材料;②项目合同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投标人任命文件。

2)II、Ⅲ标段项目经理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250MW(或250MWp)及以上的已完工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管理经历(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工程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证明材料;②项目合同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投标人任命文件。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各标段联合体不得超过3家,其中I标段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方并承担勘察及设计工作,II、Ⅲ标段投标人自行确定牵头人,其中联合体成员应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具有相应的资质。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8月24日08时30分至2024年8月29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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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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