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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EPC总承包(一至二标段)

   日期:2024-08-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核心提示:.table-c {border-right:1px solid;border-bottom:1px solid} .table-c td{border-left:1px solid;border-top:1px solid}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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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韵小区(南区)项目(刘表庄片区安置区)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沧发改投资{2024}7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新华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

2.2招标范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建设模式,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手续配合、验收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期质保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1)承担工程设计的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承担工程施工的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评标时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按本次的实际需求,配备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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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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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ebeibi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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