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江苏海上 新能源有限公司风光同场规划研究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如东海上风光同场项目位于如东县外侧海域,已建成的 如东潮间带风电场场区内(如东C2#、C3#、C4#场区) ,场区平均水深低于2.5米,已建风电装机容量48万千瓦,规划光伏装机容量约139万千瓦。项目利用现有风电场设施,不再单独建设海上升压站和配套送出工程,据初步测算项目单位造价低于0.45元/瓦,资本金内部收益率高于6%。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下内容:龙源江苏海上风光同场政策分析与开发路径研究、龙源江苏海上风光同场关键技术研究、龙源江苏海上风光同场规划布局与开发时序研究、龙源江苏海上风光同场典型工程预可行性研究等任务及相关服务等。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上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海上光伏项目咨询评审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海上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海上光伏项目咨询评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3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