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氢氧化铝焙烧项目-电动机变频器采购【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1901),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氢氧化铝焙烧项目-电动机变频器采购【重新招标】
2.2项目类型:货物采购
2.3项目概况: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氧化铝项目厂址位于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内,距离防城港市约距离防城港市区约25km。建设规模为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厂(含热电站)、配套建设码头矿石运输皮带、赤泥输送及堆场、外部供电、水源及供水管线、综合管理中心等。
2.4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镇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氢氧化铝焙烧项目实施现场
2.5招标范围: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氢氧化铝焙烧项目-电动机变频器,2台具体配置、性能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全部2台套到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
业绩要求 |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引/排风机类似业绩:最大变频器功率≥2600KW,额定电压10KV,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备注:1.若合同未能体现评审要素,还应提供技术协议等能证明评审要素的有效证明材料;2.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业绩。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若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8-22 17:30——2024-08-28 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