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基于激光雷达及尾流优化的电量提升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高家堡风电场区域丘陵起伏、地势和环境变化复杂,加之部分机组排布方向与主风向相似,尾流影响较为严重,上述问题都会对风电机组发电性能造成一定损失。基于地质信息、风资源信息和机组历史运行数据等风电场实际生产数据,开展先进测风技术应用、尾流计算建模及互联互通智能控制等应用基础理论和前沿关键技术的研究,围绕实际风况与控制策略的匹配、尾流效应对场群发电量的影响及实际控制参数寻优等难点和重点开展技术研究,开发智能场群控制系统。
2.1.2招标范围:对山西新能源高家堡风电场拟进行激光雷达测风技术应用、偏航寻优等能源数字化技术研究及应用,实现风电场整场发电性能的提升。
2.1.3服务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高家堡镇境内。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对山西新能源高家堡风电场拟进行激光雷达测风技术应用、偏航寻优等能源数字化技术研究及应用,实现风电场整场发电性能的提升。
2.4 项目总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完成系统部署调试。合同签订14个月完成三个阶段评估。合同签订26个月项目后评价及优化改进。详见技术部分服务进度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CMMI三级及以上认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发电效能提升系统或新能源集控系统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投标人有相关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并附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发电效能提升系统或新能源集控系统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27 16:00:00。